前言
河北省污水排放標準為強制性標準。
本標準由河北省環境保護局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河北省環境執法監察局、唐山市環境監察支隊、張家口市環境監察支隊。
河北省污水排放標準主要起草人:胡明、李恩科、李衛軍、盧桂軍、劉春華、陳振飛、孟憲忠、丁世杰、胡金森、李若玲、韓學琴、韓媛芝。

氯化物排放標準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允許向環境排放氯化物的最高排放濃度限值及監測。
本標準適用于省內所有向環境排放氯化物的企事業單位(直接排入海域、鹽湖和其他咸水及微咸水體的除外)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建成投產后的排放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3838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8978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11896水質氯化物的測定硝酸銀滴定法
GB/T4754-2002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允許向環境排放氯化物的最高排放濃度限值及監測。
本標準適用于省內所有向環境排放氯化物的企事業單位(直接排入海域、鹽湖和其他咸水及微咸水體的除外)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建成投產后的排放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3838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8978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11896水質氯化物的測定硝酸銀滴定法
GB/T4754-2002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氮化物
是指氯化鈉(NaC1),氯化鉀(KC1),氯化鎂(MgC12),氯化鈣(CaCl2)等一些溶解度大的氯的化合物,其陰離子在水中以氯離子形式存在。
4要求
4.1按地表水域使用功能要求和廢水排放去向,含氯廢水最高允許排放限值分一級、二級、三級。不同行業和不同類型的企事業單位含氯廢水的排放應符合表1規定的相應要求。
4.2向GB3838中班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排入的廢水,應不超過表1規定的一級排放限值。
4.3向GB3838中N,v類水域排人的廢水,應不超過表1規定的二級排放限值。
4.4向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排人的廢水,應不超過表1規定的三級排放限值。
4.5向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排人的廢水,應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類別,分別符合4.2和4.3的規定。
4.6不得向GB3838中I、II類水域和II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排放含氯廢水。
4.7自2007年1月1日起,新建、擴建和改造的單位執行表1中的I類排放限值。
4.8自2007年1月1日起,現有單位暫執行表1中的n類排放限值;2008年1月1日起,執行表1中的I類排放限值。
4.9任何排污單位不得以稀釋的方法排放含氯廢水。
5監測
表1含氮廢水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
5.1采樣點
采樣點應設在企業的廢水總排放口。
5.2采樣頗率
廢水采樣頻率按GB8978規定的監測規范執行。
5.3測定
廢水中抓化物的分析方法按GB11896的規定執行。
詳情請點擊下載附件:河北省污水排放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