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S110000A001042262003昌平區順沙路(回昌路—流研所路)道路及管線工程監理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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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區順沙路(回昌路--流研所路)道路及管線工程監理 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昌平區順沙路(回昌路--流研所路)道路及管線工程監理 已由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京發改(審)〔2025〕685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北京市昌平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地方) ,工程出資比例為 100%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昌平區百善鎮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本項目西起回昌路,東至流研所路, 規劃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長約 1502 米,紅線寬度 44 米-50 米, 設計時速 40 公里/小時。隨路同步實施交通、照明、綠化、雨水、 污水、給水、再生水、橋梁等工程。
工程概算(估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 工程估算投資額 (萬元)
□ 工程概算投資額 (萬元)
√ 建筑安裝工程費 8740 (萬元)
2.3 本工程的計劃工期 703 日歷天
2.5 本工程的招標范圍 施工圖紙范圍內道路、照明、綠化、雨水、 污水、給水、再生水、橋梁、交通等全部內容.
2.6 其他 /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須具備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 (專業、等級)工程監理資質,具有 近5年已竣工的道路長度為1200米(含)以上或合同額120萬元(含)以上的市政監理工程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監理業績。其中,申請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專業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在工程施工期間,擬派總監理工程師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時擔任其他建設工程總監理工程師。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接受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資格預審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