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S110000A001039714011延慶區新城東部供水能力提升(一期)項目沈家營供水站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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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慶區新城東部供水能力提升(一期)項目沈家營供水站工程 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延慶區新城東部供水能力提升(一期)項目沈家營供水站工程 已由 北京市延慶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京延慶發改(審)〔2024〕32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北京市延慶區水務局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地方) ,出資比例為 100%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的監理與相關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建設地點 沈家營鎮
2.2 本工程建設規模 新建沈家營供水站,工程建設規模0.75萬m3/d,設備安裝規模0.6萬m3/d
工程概算(估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 工程估算投資額 (萬元)
√ 工程概算投資額 1826.1 (萬元)
□ 建筑安裝工程費 (萬元)
2.3 本工程計劃工期 315 日歷天
2.4 本工程招標范圍 包括管理用房、供水泵房、加藥間、清水池、雨水調蓄池等建構筑物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裝飾裝修屋面、建筑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建筑電氣、智能建筑、建筑節能、室外工程等全部工程范圍內的監理。
2.5 其他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 (專業、等級)工程監理資質,具有 /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監理業績。其中,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專業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在工程施工期間,擬派總監理工程師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時擔任其他建設工程總監理工程師。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本工程中投標。
3.3 其他資格要求 /
4. 投標人信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