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工程—長春新區工程項目深基坑監測
長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工程—長春新區工程項目深基坑監測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JRC2025T130(T01)
標段編號:CCS20251030FJSZ01001
1. 招標條件
長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工程—長春新區工程項目深基坑監測已由長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長發改審批字[2022]26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地方政府專項債和財政資金,已落實,建設單位為長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人為長春新區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深基坑監測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長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工程—長春新區工程項目深基坑監測
2.2招標范圍:長春新區工程項目所有深基坑及附近居民樓等進行監測,包括但不限于樁(坡)頂水平位移監測、樁(坡)頂豎向位移監測、建筑物裂縫監測、地下水位監測;錨桿(錨索)內力監測、臨近建筑豎向位移監測、深層(樁)土體水平位移監測等,具體按現場實際發生為準。
2.3建設地點:長春新區
2.4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本項目結束
2.5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相應的強制性標準、規范及規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乙級及以上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相應的能力。
3.2財務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財務狀況良好。同時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如投標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間的,提供從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②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10日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如投標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5年11月10日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即可。
3.3 企業業績要求:投標單位近三年(2022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0日)至少有一項與本項目相類似的項目業績。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業績認定,應當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工程項目信息中的業績。在省域外的業績認定,必須是通過互聯網且不需要任何權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級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查詢得到,而且查詢到的數據應能滿足招標項目的需求,其他網站查詢的業績不予認定。關于涉密工程招標評標業績執行吉建招[2017]12號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涉密工程招標評標業績認定的補充通知》的規定)。
3.4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國家注冊巖土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及以上職稱,為本單位在職人員。
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應滿足招標文件中《人員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人員強制性標準為現場所需最低人員標準,根據實際現場施工情況,如有需要可調增,中標人須無償予以配合。以上人員須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近半年(2025年05月至2025年10月)連續三個月的繳納社會保險證明材料(社保繳納證明提供養老保險證明,退休人員需提供退休證明及返聘合同)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外埠單位在我省承攬項目應執行吉林省關于外埠企業入吉備案相關規定入吉企業相關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管理平臺”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從事建筑活動;
3.7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8信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