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廬江縣鄉鎮污水處理廠(含濕地)勞務服務項目公告
廬江縣鄉鎮污水處理廠(含濕地)勞務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廬江縣鄉鎮污水處理廠(含濕地)勞務服務項目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廬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關于印發《廬江縣廠網運維一體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廬政辦〔2025〕20號
1.4
招標人:廬江縣水環境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1.5 項目業主:廬江縣水環境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1.6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廬江縣鄉鎮污水處理廠(含濕地)勞務服務項目
2.2 招標項目編號:2025ANNBZ50057
2.3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5ANNBZ50057
2.5 招標地點:廬江縣
2.6 招標規模:廬江縣鄉鎮污水處理廠(含濕地)勞務服務項目,含有13 個鄉鎮污水處理廠。項目服務于廬江縣白湖、泥河、龍橋、礬山、湯池、萬山、金牛、郭河、同大、白山、盛橋、石頭12個鎮,其中盛橋鎮有兩座污水處理廠。詳見第五章要求。
2.7 合同估算價:330萬元
2.8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暫定13個月)
2.9 招標范圍:服務方應根據勞務服務工作內足額配置人員,配合招標人為項設施運行管理提供勞務服務,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水質化驗、機電設備維修和保養、槽罐車駕駛、駐廠運行、工藝巡檢、市政垃圾清運及處置(含柵渣)、廠區(含濕地)衛生、污泥脫水、車輛駕駛、應急服務等。具體詳見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2.10 項目類別:服務類
2.11 質量標準:合格
2.1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 投標人資質要求: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
3.1.2 投標人業績要求:/
3.1.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3.1.4 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
3.1.5 投標人財務要求:/
3.1.6 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1)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開標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