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詢比標包文件
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湖北傳輸局儲備中心消防供水隱患整治項目
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湖北傳輸局儲備中心消防供水隱患整治項目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湖北傳輸局儲備中心消防供水隱患整治項目(項目編號:【HBXT-2025-13659】),采購人為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湖北傳輸局,采購代理機構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本項目為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湖北傳輸局儲備中心消防供水隱患整治項目,預算不含稅13.5萬元,稅率9%。
1.2采購內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2.1采購內容:由于儲備中心地勢較高,處于大山中,原增壓設備超負荷運行多年,難以達到消防用水的壓力和流量。需對原供水系統進行升級改造,消除潛在隱患,滿足消防用水達到國家標準。本項目擬采用不銹鋼變頻恒壓供水,項目改造中使用成套設備的設計和選型需綜合考慮現場用水需求、環境條件、安全性、節能性等因素,確保設備長期穩定運行,同時便于管理和維護,便安裝及后期維修等因素。
1.3工期:30天。
1.4本項目不設置最高響應限價。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執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響應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2響應人能夠或承諾能夠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證明材料或承諾函)
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不允許轉包和違法分包。
2.4響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響應人,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
2.5本項目須響應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響應截止時間內的類似項目業績(供水設備維修改造、施工)。業績須提供合同或框架協議,合同須提供關鍵頁復印件(首頁,金額頁、簽字蓋章頁);如提供框架協議,除需要提供框架協議外還必須提供相應的訂單或其他證明材料,單項合同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框架協議以訂單或其他證明材料時間為準。資料不全、評審委員會無法確定業績的不予認可。
2.6響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