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九龍江流域浦南段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工程總承包(EPC+O)補充通知(一)公告
九龍江流域浦南段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工程總承包(EPC+O)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九龍江流域浦南段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工程總承包(EPC+O)已由漳州市薌城區發展和改革局以漳薌發改審〔2024〕10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漳州市薌城區浦南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區財政統籌,招標人為漳州市薌城區浦南鎮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閩招咨詢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EPC+O)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名稱:九龍江流域浦南段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工程總承包(EPC+O)。
2.2建設地點:浦南鎮坑尾溪、浦林溪、語滄溪、東清溪、鰲門溪、南山溪、布坑溪、甘園水閘及湘橋水閘(規劃部門紅線范圍內)。
2.3工程建設規模:本項目總投資估算17926.37萬元,其中工程費用14157.62萬元。本項目分3個子項目(其中,包含各子項目清淤處理費合計633.93萬元)。
子項目一為浦口排澇站上游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對坑尾溪、浦林溪、浯滄溪、東清溪、鰲門溪、南山溪、布坑溪進行水生態環境綜合治理,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建設氮磷生態攔截溝渠、養殖尾水三池兩壩處理設施、內源清淤、生態護岸及人工濕地,建立高效增氧脫氮系統,配套應急處置設施和水質檢測、視頻監控等,并對流域進行水生態植物修復。
子項目二為甘園水閘入河支流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建設養殖尾水三池兩壩處理設施、人工濕地、內源河道清淤,建立高效增氧脫氮系統和高效除磷系統,配套應急處置設施等。
子項目三為湘橋水閘入河支流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建設養殖尾水三池兩壩處理設施、內源河道清淤、人工濕地,建立高效增氧脫氮系統并配套水質檢測和視頻監控設施。
2.4招標范圍及主要建設內容:
2.4.1招標范圍:項目建設范圍內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運維管理及保證項目完整的補充測量等全部內容,具體工程建設內容以經批復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為準。
(1)勘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實施范圍內的工程勘察 (含地質勘察等),并提供滿足設計規范及勘察規范要求的全部勘察報告和資料及相關審查(如有時)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驗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務等。
(2)設計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審批用地紅線范圍內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概算、施工圖設計、后續設計服務及相關審查(如有時)配合工作等。
(3)施工范圍:具體以施工圖紙、有關設計變更通知、工程量清單所列指的范圍、招標文件以及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補充說明為準。
(4)采購范圍:施工圖所載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設備采購。
(5)運維管理維護范圍: 包括但不限于生態溝渠、人工濕地等,以實際移交運維管理內容為準。
(6)補充測量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實施范圍內的測量,提供滿足設計要求及測量規范要求的測量和資料及相關審查(如有時)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驗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務等,以保證項目完整性。
2.5工期及勘察設計服務周期
2.5.1總工期為1095日歷天(含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及各階段評審時間)。
2.5.2勘察服務期:勘察周期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歸檔止(該周期含勘察及后續服務兩階段),勘察成果的提供時間應能滿足各設計階段的需求。其中:①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歷天內提交勘察大綱;②發包人通知進場進行初勘之日起60日歷天內提交初步勘察報告;③自初步勘察報告提交之日起60日歷天內提交詳細勘察報告送審稿,經審查合格后7日歷天內提交地質勘察報告書(正式稿);④從勘察人提交正式的地勘報告書至工程竣工歸檔止,服務內容包括勘察報告書審查階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技術咨詢服務及工程竣工歸檔等后續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