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長興縣城南工業污水和中水集中處理廠排污口論證及環評報批采購項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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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興縣城南工業污水和中水集中處理廠排污口論證及環評報批采購項目
澄清公告
一、項目編號:hzgq202604108
二、項目名稱:長興縣城南工業污水和中水集中處理廠排污口論證及環評報批采購項目
三、發包公告發布時間:2026年04月10日
四、澄清內容:
第一章里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中完成時間修改為:成交人在采購人提供相關材料且接到采購人通知后45日歷天內完成排污口論證報告編制及環評報告編制并取得主管部門批復。
第三章發包需求第六點提交項目成果要求修改為:項目工作內容及成果文檔的提交應覆蓋以下內容,電子文檔是成果不可分割的部分。
在項目實施不同階段,成交人應提供采購人如下報告、手冊或文檔。各類文檔應當以數據光盤和書面兩種形式提供。
成果形式:
1、排污口論證、環評報告及批復文件等成果(紙質報告文本、電子文件),6套。
2、供匯報展示用ppt格式演示文本3份(排污口論證、環評報告及批復文件、;上述成果的電子文件3套(全本為pdf格式,文字為 doc格式,圖紙為jpg\dwg格式)。
3、中間交流成果及評審材料數量根據采購人要求確定。
4、其他按國家、地方規定用于項目審批所需要的資料。
第三章發包需求第七點商務要求表中報價及費用修改為:投標報價應含人員工資、差旅費、辦公、資料調查、環境質量監測、報告書編制、審查及會務、管理費、資料費、以及配合報批、采購代理服務費、稅金(6%專票)等所有費用和利潤。
第四章評審辦法中同類項目業績評標細則修改為:(1)投標人自2023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每提供1個污水處理廠排污口論證成功案例且單項合同金額≥20萬元,得1分,最多得4分。未提供或材料不全不計分。
(2)投標人自2023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每提供1個環評報告編制項目成功案例且單項合同金額≥10萬元,得1分,最多得4分。未提供或材料不全不計分。
注:以上業績同一份合同同時包含排污口論證、環評報告編制的,分別計分。提供項目合同及成果報告(或批復)清晰復印件
特此通知!
本次澄清公告的內容作為發包文件中的組成部分,與發包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發包文件與此公告有沖突的,以此公告為準,發包文件有類似相同內容的均作相應修改。
長興和平清泉排水有限公司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