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璽園小區項目施工圖設計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豐縣璽園小區項目已由豐縣經濟開發區經濟發展局以豐開經發許可(2025)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徐州開之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已落實,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豐縣璽園小區項目施工圖設計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豐縣經濟開發區解放大道北、豐邑路東。
2.1.2建設規模:本項目主要建設14棟住宅樓和社區用房、物業用房、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托育服務設施及配套商業等配套公建,項目總建筑面積約134428.21平方米,地上總建筑面積約95268.21平方米,包括住宅約90678.61平方米、配套公建約4589.60平方米;計容總建筑面積約90940.22平方米,地下不計容建筑面積約39160.00平方米。同時配套建設給排水、供電、消防、道路、管網、綠化、通訊等附屬設施。
2.1.3合同估算價:總投資約80000萬元,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700萬元。
2.1.4工期要求:中標人在合同簽訂之日起40日歷天提交全套施工圖紙。
2.1.5設計質量標準:合格,滿足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符合現行國家和地方設計技術規范、標準及規程要求,徐州開之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第五章附件1)和委托方有關技術要求。
2.1.6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2招標范圍:
2.2.1設計工作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根據設計方案及招標人要求進行的以下設計工作及相關服務,滿足竣工驗收、具備交付使用條件的全部設計。設計工作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設計、初步設計(含概算編制、專家評審);建筑單體全專業施工圖設計(包含建筑、結構、給排水、強弱電、暖通、消防、綠建節能等專業設計);人防工程預案及施工圖設計;基坑支護、降水設計;裝配式設計;幕墻設計;門窗設計深化、抗震支架深化、太陽能深化及設備專業深化確認;精裝修方案及施工圖設計(售樓處、樣板房、公區、地下泳池、會所及配套、托育服務設施、品質地庫等,包含所有需精裝設計的部位,樓棟,單項);地庫BIM;綠建預評價(二星級);施工圖設計應通過審查及報審相關工作(含提供審圖要求的第三方咨詢單位造價預算書、裝配式第三方計算書、專家論證相關文件)。紅線內全部室外配套工程設計,包括但不限于室外消防、雨污水、道路、路燈、給排水、樓宇夜景亮化、室外非機動車充電棚、汽車坡道及非機動車坡道鋼結構、圍墻、室外景觀(包含空中花園)、智能化、三網室分線、海綿城市、標識標牌劃線、室外綜合管網及其他附屬設施設計等;紅線內市政工程設計,如室外供電設計(自開閉所至配電房和單體的設計范圍),其他水、電、氣、暖等需設計和配合的;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設計變更等。
2.2.2施工圖設計
設計深度應滿足國家、省及地方設計標準及規范,滿足《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及行政管理部門所規定的施工圖報批、報建要求。
2.2.2.1在滿足國家、省、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規范、標準及法規的基礎上,需考慮項目的安全性、適用舒適性、經濟型特點。涉及的所有專業的設計圖紙(含圖紙目錄、說明和必要的設備、材料表、做法表等);對于涉及節能設計的專業,其設計說明應有節能設計的專項內容并提供專業計算書;涉及建筑設計“三板”及裝配工藝的專業,其設計說明及圖紙應有“三板”及裝配專項設計內容;涉及消防設計的專業中,其設計說明應有消防設計的專項內容,表達清晰;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涉及建筑面積的相關工作應提供詳細真實統一的數據;按要求歸檔保存。
2.2.2.2設計服務
配合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人防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等
根據審批的方案及總平面圖,進行規劃定位圖繪制及指標明細計算。在工程規劃許可和人防批文辦理階段,提供全過程技術及報審配合服務,并按人防管理部門要求及規劃行政管理部門要求進行修改、完善,直至取得人防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國有人防工程產權確認書及通過工程規劃許可審批。項目建設期間,設計服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答疑、設計巡場、設計變更、各類設計相關會議、現場技術問題分析及解決、施工過程中重大問題的處理、創新技術及材料應用咨詢、評星評獎等全過程技術支持服務、設計人員駐場、事故調查處理并出具相應技術配合文件、配合各項驗收、備案及相關行業規定的應由設計單位承擔的其他任務。
注:
1、施工圖報送施工圖審圖中心進行施工圖審查,并按照審查意見完善施工圖,直至向招標人提供審查合格的施工圖;
2、施工過程中的相關服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圖紙會審、技術交底、駐場設計等;
3、招標人需要設計人提供的其他技術支持與服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申請人應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設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甲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國家壹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或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
(2)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4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5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6投標人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設計質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8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執行《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3.9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前應提供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
注:
(1)信用服務機構需在江蘇省信用服務機構管理系統中申報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蘇”網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報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蘇”網站進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標人應在投標前告知信用服務機構信用報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務機構及時在相應網站公示報告,若因未及時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部門為豐縣信用管理機構,監督電話: 0516-89200092。
3.10本工程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已錄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系統”。
3.1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5月11日9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