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昌黎縣城區供水管網改造提升項目初步設計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昌黎縣城區供水管網改造提升項目已由昌黎縣行政審批局以昌審批審字【2025】1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昌黎縣水務局,建設資金來自國債、專項債及財政投資,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占比80%,財政資金占比20%,招標人為昌黎縣水務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本項目總投資34575.70萬元,建設規模:1.對老城區供水管網進行更新與漏損控制,改造老舊給水管83km;2.對城區管網進行改造及擴展;3.對城中村供水管網及附屬設備進行改造;4.對路面開挖段進行原狀恢復,長度約為 175.7km,建設地點:昌黎縣城區。
2.2 招標范圍:按要求完成本項目初步設計等相關全部設計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效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并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3.1.2財務要求:/
3.1.3業績要求:/
3.1.4信譽要求:投標人及擬派設計負責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的信息為準)
3.1.5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3.1.7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
3.1.8其他要求: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要求:本項目為預留一定比例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預留份額為本項目預算金額的40%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投標人為大型企業的,須承諾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有相應資質的中小企業,且分包給中小企業的金額不低于合同總額的40%,其中分包給小微企業的金額不低于合同總額的24%。投標人為中型企業的,須承諾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有相應資質的小微企業的金額不低于合同總額的24%。若投標人為小微企業,無需分包。
3.1.9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證書 注冊工程師,注冊單位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6-04-03 09:00:00至 2026-04-10 23:59:00(北京時間,下同),登錄 秦皇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下載電子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