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JG2025-35-2040
2.項目名稱:新安大樓消防給水供應系統改造項目
3.采購方式:磋商
4.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5.最高限價:39.85萬元
6.計劃工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40個日歷天內完成全部工程量并驗收合格。
7.采購范圍:新安大樓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淮河路301號安徽日報社生活區內,此建筑地上五層,地下一層,總高度19.65m,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筑面積5278.76平方米。現有消火栓系統、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此次采購計劃為建筑增設噴淋系統供水端泵房,主要工作內容為增設泵房,配備噴淋泵、穩壓泵、消防水池、屋面水箱(原有,重新鏈接管路)及架設負一層(噴淋支管及噴淋系統已架設需與新主管鏈接)至五層噴淋主管網,不含入戶支管及租戶內噴淋系統設置。同時應按照
二、三層租戶要求設置能確保滿足
二、三層租戶取得消防備案驗收手續要求。具體要求詳見磋商文件,供應商務必實地踏勘現場,充分考慮項目施工成本。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具有:
(1)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具備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供應商擬委任項目經理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無在崗項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響應文件內提供承諾函);
3、供應商(含其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擬派項目負責人及項目團隊成員近三年內(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今,若供應商成立時間不足三年則以成立時間開始至今)不得有行賄犯罪記錄,響應文件內提供承諾函。
4、信用要求: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供應商(不含其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響應文件將被否決:
(1)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受懲黑名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