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水務集團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供水、排水管網及維修保障性改造協議-1、2、3、4、5、6標段招標公告
無標題文檔 合肥水務集團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供水、排水管網及維修保障性改造協議-1、2、3、4、5、6標段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合肥水務集團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供水、排水管網及維修保障性改造協議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 1.4
招標人:合肥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1.5 項目業主:合肥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1.6 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資金落實情況:無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合肥水務集團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供水、排水管網及維修保障性改造協議 2.2 招標項目編號:2025BFFWZ02565 2.3 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共劃分6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5BFFWZ02565-1、2025BFFWZ02565-2、2025BFFWZ02565-3、2025BFFWZ02565-4、2025BFFWZ02565-5、2025BFFWZ02565-6 2.5 招標項目地點:合肥市 2.6 招標項目規模:合肥水務集團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集團投資或用戶委托代建的市政道路配套供水管網(DN2600及以下)、住宅小區配套供水管網(DN300及以下)、排水管網及供排水設施安裝及其他新建或技改零星項目,每個單項工程施工合同金額不超過400萬元,分為6個標段,采取多投單中,每個標段擬招1家中標單位。 2.7 招標項目預計進場日期:
1、2、3標段均為 2026年1月10日;4、5、6標段均為2026年4月1日。 2.8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截止到2028年12月31日(1、2、3標段服務期約1086日歷天,4、5、6標段服務期約1006日歷天),如服務期結束,尚有項目未完成的,直至服務期內最后一個項目履約完成。每個項目簽訂單項合同,單個項目工期執行單項合同約定。
6家中標人分別受托的子項目累計金額達到框架協議合同估算價時,項目服務期自行終止。 2.9 招標范圍:1標段:合肥市東片區招標人分配的自籌類小額零星供水設施建設或改造施工,及招標人承接的用戶投資類工程配套給水、排水管網施工,以及其他零星供水、排水項目,每個單項工程施工合同金額不超過400萬元,具體按招標人實際工程分配執行。 2標段:合肥市西片區招標人分配的自籌類小額零星供水設施建設或改造施工,及招標人承接的用戶投資類工程配套給水、排水管網施工,以及其他零星供水、排水項目,每個單項工程施工合同金額不超過400萬元,具體按招標人實際工程分配執行。 3標段:招標人供水分公司服務范圍內小額零星供水設施建設或改造施工,及招標人承接的用戶投資類工程配套給水、排水管網施工,以及其他零星供水、排水項目,每個單項工程施工合同金額不超過400萬元,具體按招標人實際工程分配執行。 4標段:合肥市南片區招標人分配的維修保障性供水設施安裝服務,及配合開發商、各區建設平臺等實施的工程配套供水、排水管網施工,以及其他零星供水、排水項目,每個單項工程施工合同金額不超過400萬元,具體按招標人實際工程分配執行,須無條件配合應急民生保障任務。 5標段:合肥市北片區招標人分配的維修保障性供水設施安裝服務,及配合開發商、各區建設平臺等實施的工程配套供水、排水管網施工,以及其他零星供水、排水項目,每個單項工程施工合同金額不超過400萬元,具體按招標人實際工程分配執行,須無條件配合應急民生保障任務。 6標段:招標人供水分公司服務范圍內維修保障性供水設施安裝服務,及配合開發商、各區建設平臺等實施的工程配套供水、排水管網施工,以及其他零星供水、排水項目,每個單項工程施工合同金額不超過400萬元,具體按招標人實際工程分配執行,須無條件配合應急民生保障任務。
備注:以上1-6標段均涉及管徑為一米及以上的供水管道施工內容,4-6標段承接單個項目如涉及登高云車、外墻腳手架以及地下室搭設高度超過(2m及以上)的腳手架,2027年11月14日之前由招標人提供登高云車及腳手架,2027年11月15日之后由中標人自行提供(具體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具體按招標人實際工程分配執行。 2.10 項目類別:與工程無關服務 2.11 合同估算價:協議期內約60000萬元(1標段:12200萬元; 2標段:12000萬元; 3標段:11800萬元; 4標段:8200萬元; 5標段:8000萬元; 6標段:7800萬元),每個單項工程施工合同金額不超過400萬元。 2.12 其他: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 投標人資質要求: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 投標人業績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來(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下列業績之一: ①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具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的排水管道工程(或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的施工業績; ②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具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的供水管道工程(包含給水或原水管道,不含中水或雨污水管道)施工業績。 3.1.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1)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
(2)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其他要求:無。 3.1.4 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無。 3.1.5 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1)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