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三峽陸上總部內蒙古區域國宏芝瑞風電場風機葉片巡檢服務項目變更公告
三峽陸上總部內蒙古區域國宏芝瑞風電場風機葉片巡檢服務項目采購公告采購編號:Q2511003233570
敬啟者:
1.采購條件根據有關計劃安排,采購人 國宏新能源發電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采購人)對 三峽陸上總部內蒙古區域國宏芝瑞風電場風機葉片巡檢服務項目進行 ?談判采購 □詢比采購 ,本項目 ?采購人自主采購 □采購代理機構為: / (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發布采購公告。
2.采購范圍為國宏芝瑞風電場100臺聯合動力UP96-2000風機提供葉片鑒定性檢查服務。檢查服務方式包括葉片內外部檢查兩種方式,外部采用無人機或平臺進行高清拍攝和記錄,內部通過人工進入檢查。若檢查過程中發現葉片開裂、彎折等葉片失效情況,對相應葉片進行失效原因分析。葉片檢查相關設備由供應商自行提供。
計劃服務期:合同簽訂后,具體開始工作時間以采購人的通知為準,75日歷天內完成合同項下全部技術服務工作。
3.供應商資格要求(以下條件需同時具備)資質條件: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具有《CNAS檢驗機構認可證書》或《CMA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以及《CNAS產品認證機構認可證書》(檢驗對象或認可能力范圍須明確顯示“風力發電機組葉片”相關內容)。
業績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報價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風力發電機組葉片失效原因分析至少3支,風力發電機組葉片檢測或檢查業績累計至少100臺[須提供合同掃描件,并附對應結算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掃描件證明。合同掃描件至少包括首頁、簽訂時間、標的、數量、當事人簽章。單價合同或框架協議尚未確定數量的須提供訂單或結算書等證明實際履行數量,否則不予采信。未附合同掃描件或未附對應發票的不予采信。未見該業績的采購當事人蓋章的證明材料視為無效證明、不予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