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建18局南昌市高新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地下管網提升改造工程EPC總承包一標段項目(鋼材)采購招標公告
中國鐵建18局南昌市高新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地下管網提升改造工程EPC總承包一標段項目(鋼材)采購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RCC-WHJC-2025-112
1.招標條件
1.1新建中鐵十八局集團有限公司南昌市高新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地下管網提升改造工程EPC總承包一標段項目部項目,招標人為中鐵十八局集團有限公司南昌市高新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地下管網提升改造工程EPC總承包一標段項目部,已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中央儲備糧商丘直屬庫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30%,國債70%,出資比例:100%,資金已落實,F對鋼筋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2.1.1中鐵十八局集團有限公司昌市高新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地下管網提升改造工程EPC總承包一標段項目,位于南昌市高新區、青山湖區、青云譜區、南昌縣境內,起于 南昌市高新區,止于南昌市青山湖區,起訖里程為K0+786.946-K9+400,全長8.613054km,合同工期: 30個月;合同金額14.946億元,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施工圖紙范圍內全部項目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海綿城市,橋梁工程,人行天橋及地下通道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附屬工程等及其他臨時設施及甲方依法依規進行委托的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事項。
2.2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
2.2.1 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 招標方式: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招標依據
3.1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6)《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13號令)(僅適用于鐵路項目);
(7)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4.2.1鋼材包件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許可和認證要求:投標物資生產廠具有有效期內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內含擬投標物資);
(3)生產能力:投標物資必須為符合國標的產品,投標物資生產廠須具備長材年產10萬噸及以上的生產能力,生產工藝、設備必須符合國家鋼材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
(4)財務能力: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須提供投標人2023年、2024年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相關報表,至少1份。
2025年01月后注冊的新公司須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投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投標人注冊資本不低于200萬元(含)人民幣。
(5)質量保證能力:投標物資質量符合或高于國家現行標準;投標物資須具有相關檢測機構出具的近兩年(2023年1月至今)投標物資質量檢驗報告,至少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