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國家能源集團2025年12月鍋爐給水泵及附屬設備(哈密國能2×66萬千瓦熱電聯產)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50211540,招標人為國能(北京)國際經貿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國網能源哈密煤電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家能源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國源電力哈密國能2×66萬千瓦熱電聯產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西南約15公里處,北距花園鄉約5公里,廠址西側約3公里處為哈羅鐵路,廠址東側2公里處為南北向的哈羅公路,西南距大南湖煤礦約60km。本期工程建設2×660MW超超臨界燃煤空冷機組,廠址位于國網能源哈密煤電有限公司大南湖電廠一期2×300MW項目擴建端。現根據項目推進情況進行國源電力哈密國能2×66萬千瓦熱電聯產項目給水泵及附屬設備采購項目公開招標。
2.1.2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范圍為采購國源電力哈密國能2×66萬千瓦熱電聯產項目配套的四套汽動給水泵組及其附屬設備等,包括泵組的設計、制造、檢驗、安裝、調試、運行和試驗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2.1.3交貨期(貨物):合同簽訂生效后180天內開始供貨,240天內到貨完畢。總服務限:每臺機組168小時滿負荷試運通過后365天。
2.1.4交貨地點:新疆哈密市花園鄉政府西南2公里處大南湖電廠二期施工現場。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7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須至少具有國內600MW及以上等級汽動給水泵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