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灌南經開區1萬噸天污水沓Ъ芭涮墜芡钅抗嗄暇�;;1萬噸天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項目-配套管網招標公告
灌南經開區1萬噸/天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項目-配套管網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灌南宏興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的灌南經開區 1 萬噸/天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項目項目已經由灌南行政審批備〔2024〕10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自籌資金,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灌南經開區1萬噸/天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項目-配套管網進行公開招標。 華瑞國際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灌南經開區 1 萬噸/天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項目;
2.2 標段名稱:灌南經開區1萬噸/天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項目-配套管網;
2.3 標段編號:3207242403150002005001
2.4 工程地點:本工程位于連云港市灌南縣經濟開發區;
2.5 建設規模:本項目為新建灌南經開區1萬噸/天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項目工程,總建筑面積約為1489.00平方米,總用地面積45畝。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一座1.0萬m3/d污水處理廠。主要建設污水處理構筑物和污水處理設施設備等,并配套建設綜合樓和輔助用房等。污水管網包括收集管網和排水管網,總長為37940.00米。
2.6 工期:90 日歷天(實際開工日期、以業主的書面開工令為準);
2.7 質量要求:合格;
2.8 本工程招標范圍為:本項目為灌南經開區1萬噸/天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項目-配套管網,本工程主要內容為沿大連路敷設DN800主管道約392m、在人民路和佛山路交叉口新建一體化泵站一座等。具體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9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9217482.46元,投標報價超過該限價將否決其投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在有諛冢⑷〉悶笠蛋踩砜芍ぃㄓ行諛冢徊⒃諶嗽薄⑸璞浮⒆式鸕確矯婢哂邢嚶Φ氖┕つ芰Α�
3.3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職業資格要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格(在有效期內),并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有效期內)。同時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本次招標不接受項目負責人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其他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資格預審申請人或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本工程執行“江蘇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連云港市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通報文件,凡是出現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監督主管部門限制準入的投標單位和項目經理,且未解禁的投標將被否決。
(2)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蘇建建管(2013)508 號文、連建發[2021]338 號、蘇建招函〔2017〕312 號執行。對投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未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投標、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申請材料的真實性、不出借掛靠資質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投標人承諾書”)
投標人(超過 3 年)、法定代表人(超過 5 年)、項目負責人(超過 5 年)無行賄犯罪記錄,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投標人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