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凈水工藝智能控制系統研發與應用安裝項目(第二次)采購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凈水工藝智能控制系統研發與應用安裝項目(第二次)(項目編號:YG1202500735)。
二、項目類別:工程類。
三、采購方式:公開詢價。
四、采購內容:本項目確定1名供應商,分別安裝一批用于配合凈水工藝智能控制系統研發的軟、硬件(工作站一個、kepserver軟件+驅動一個、GPS-X工藝仿真軟件高級版一套、計算機兩臺、過程水質儀表及配套檢測設備六套)。
五、項目最高總限價:¥259,818.89(大寫:貳拾伍萬玖仟捌佰壹拾捌元捌角玖分)
(其中不含稅造價為238365.96元,稅率為9%,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為16308.81元,暫列金額為109780.78元)
注: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及暫列金為非競爭性費用,在報價時須按采購文件規定的金額填寫,不得參與競爭,否則按無效報價處理。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二)供應商應當具備供應商應當具備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且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
(三)2022年1月1日至今,供應商最少具有一項 類似自控儀表安裝 的業績。(提供發票憑證、合同復印件證明,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金額及實施內容、合同蓋章、簽訂日期,業主蓋章通過的驗收/竣工報告等證明文件,加蓋單位印章)
(四)項目負責人要求:具備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需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級別)的注冊建造師,同時持有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網頁截圖)
注:1.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證書作廢。廣東、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級建造師已實行電子證書,電子證書下載、簽字等具體操作流程可查閱相關文件。根據規定二級建造師紙質證書未作廢的,資格審查時不得以供應商未提供電子證書為由,認定供應商資格審查不通過。
2.若供應商提供的注冊建造師電子證書超過使用有效期、未在個人簽名處手寫簽名或手寫簽名與簽名圖像筆跡存在差異的,資格審查時應通過“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或各省規定的查詢渠道查詢持證人注冊建造師注冊信息,注冊信息與響應文件所附電子證書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響供應商通過資格審查。評審結束前,若該供應商為成交候選人的,供應商應在評審委員會規定的時限內通過澄清形式提交符合要求的電子證書打印件和持證人出具的知情承諾。供應商未按時提交或提交資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視為放棄成交候選資格。
③根據廣東省住建廳《關于明確二級建造師注冊執業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建市函〔2023〕469號),二級建造師應在考試取得執業資格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申請注冊,二級注冊建造師可隨注冊企業在全國范圍內執業。
(五)專職安全人員要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網頁截圖)
注:①供應商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的人員資質須滿足上述要求,且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兼任本項目專職安全人員; ②項目負責人及專職安全員均應為本單位職工,應提供其在本單位近三個月社保繳納記錄,以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并蓋章的社保證明資料原件掃描件為準,加蓋單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