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陽市·;市級湯陰縣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EPC)
湯陰縣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EPC)
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A3205820100068100114540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湯陰縣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EPC)已由湯陰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 2408-410523-04-01-467687 號備案,招標人為湯陰豫資生物質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為達信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可再生能源開發綜合利用工程:主要建設秸稈暫存料棚、厭氧發酵罐、沼氣脫硫和變壓吸附裝置、沼氣氣柜、沼液儲罐、CO2回收裝置、沼渣熟化及加工車間、消防泵房、消防水池、門衛、計量間、綜合樓、傳達室等建構筑物設施,總建筑面積40884.27平方米;購置秸稈儲存設備、厭氧發酵設備、提純設備、固體生物熟化沼渣設備等設備;配套建設給排水、供配電、暖通、空壓站、化驗檢驗等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
(2)原材料收儲體系工程:內容包括地面夯實+硬化占地面積80000平方米,建設管理用房135平方米以及圍墻等;購置信息化系統、地磅、變壓器等設備,共計45臺(套)等。
2.2招標范圍和內容:EPC總承包范圍內的設計、采購及施工。其中:
(1)設計范圍: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技術設計、報批報建配合服務工作、相關手續辦理及后續施工配合、協助驗收等。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建設范圍和內容內的基坑圍護(含基坑監測)、建筑、結構、給排水、消防、外立面、強弱電、暖通、精裝修、人防、室外附屬配套(含景觀綠化及鋪裝、路燈照明、室外道路及廣場、雨污水、消防、監控安保、圍墻等)、室外綜合管線、高低壓配電、交通標志標線、標示標牌以及秸稈暫存單元、干式厭氧發酵單元、固液分離單元、沼氣凈化提純單元、沼渣熟化單元、除臭單元、沼液儲存單元以及公輔設施的各類工藝設計等所有內容的施工圖設計、各類專項設計(含電力設計供電外線設計、輸電外線設計、供水設計)、項目周邊的紅線外邊坡治理設計、專項方案設計、涉鐵技術咨詢等;同時還包括項目修建性規劃設計、竣工圖編制以及各類專項審查、各類論證等相關組織工作。
(2)采購及施工范圍:包含本項目范圍內全部材料及設備采購安裝、工程施工等相關內容,并按國家行業標準規范規定完成各檢驗試驗、試運驗收、項目移交、竣工備案、缺陷責任期修復和質保責任期質保工作。投標人應負責本項目的采購、施工、安裝、裝飾裝修、綠化、培訓(包括但不限于運營技術培訓、設備操作培訓、經營模式培訓等)、厭氧菌種提供、調試試生產、秸稈原料收儲指導服務、性能指標保證服務、交付、過程咨詢、相關手續辦理、售后服務等與項目相關的全部內容。
2.3建設地點:安陽市湯陰縣宜溝鎮宜興大道與中原路交叉口西北角
2.4計劃工期:項目總工期540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 60 日歷天;采購安裝及施工工期: 480 日歷天)。
2.5最高投標限價:
本次招標最高投標限價為 475150000 元,其中建筑安裝工程費最高限價 132720000元,工藝系統設備采購與安裝費最高限價為 340680000 元,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為 1750000 元。
2.6質量要求:
(1)設計質量標準:設計各階段設計成果文件均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工程設計方面的規范、文件規定的內容及深度,滿足招標人的具體要求,且設計成果通過審查。
(2)采購及施工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地方及行業現行規范和標準,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2.7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一個標段。
2.8 是否選擇異地評審:是
2.9 是否有招標人代表參與評標:是
2.10 確定中標人: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確定中標人。
2.11 根據湯發改辦〔2023〕185號文件要求,所有投標人免繳投標保證金。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質要求:
(1)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若為聯合體投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處于合法的有效經營狀態,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設計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下列①-④項之一:
①環境工程設計專項(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甲級資質;
②市政行業(環境衛生工程(含固體廢棄物處理工程))專業甲級工程設計資質;
③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④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施工資質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根據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規〔2024〕7號),投標企業因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被全國和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標注為資質異常的,企業該項資質不得參與投標。(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截圖,查詢日期為招標公告發布之后至投標截止時間前。)
3.2投標人擬派負責人要求:
(1)設計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壹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且具備高級工程師,必須為本單位員工,并提供近1年來任意連續3個月份繳納社保證明及勞動合同。
(2)施工項目經理:須具有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壹級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必須為本單位員工,并提供近1年來任意連續3個月份繳納社保證明及勞動合同;
3.3投標人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7年1月1日以來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一個單個合同處理規模不低于 200t/d 的有機廢棄物(含農業廢棄物或市政餐廚廚余等)廢棄物處理項目設計業績;
(2)具有一個發酵罐單罐有效容積不低于2200m3的干式厭氧系統設備采購或集成業績。
備注:
(1)設計業績:提供設計合同;
(2)干式厭氧系統業績:提供合同。
(3)合同內容應能體現評審要求,如合同簽訂時的合同協議書不能體現評審要求,還應提供該合同中能體現評審要求的專用合同條款主要內容。如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中無法反映出評審所需相關信息的(如處理規模、是否為干式厭氧承包業績等),須另行提供該業績的建設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
3.4財務要求:投標人須提供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成立不滿三年的,提供從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企業財務報表。(如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牽頭人須提供)。
3.5信譽要求:
(1)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若為聯合體投標)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或施工能力,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沒有在安陽市行政區域內被限制招投標且在限制期內的情況。(投標人須出具書面承諾,格式自擬,加蓋電子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