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澄清公告)東莞市東江下游片區水質提升及排水管網提質增效項目(一期)第二階段工程(四標段)答疑(三)
問題編號:WTBH303696
問:
問題1:關于招標文件第11頁3.3.6本次招標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②聯合體所有成員均為獨 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聯合體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我司存在疑問,我司與固定單位組成的聯合體參與“東莞市東江下游片區水質提升及排水管網提質增效項目(一期)第二階段工程(四標段)”投標后,還能參與“東莞市東江下游片區水質提升及排水管網提質增效項目(一期)第二階段工程(一標段)”、“東莞市東江下游片區水質提升及排水管網提質增效項目(一期)第二階段工程(二標段)”以及“東莞市東江下游片區水質提升及排水管網提質增效項目(一期)第二階段工程(三標段)”的項目投標嗎? 問題2:關于招標文件第11頁3.3.6本次招標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②聯合體所有成員均為獨 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聯合體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我司存在疑問,我司與不固定單位組成的聯合體參與“東莞市東江下游片區水質提升及排水管網提質增效項目(一期)第二階段工程(四標段)”投標后,還能與其他單位組成聯合體參與“東莞市東江下游片區水質提升及排水管網提質增效項目(一期)第二階段工程(一標段)”、“東莞市東江下游片區水質提升及排水管網提質增效項目(一期)第二階段工程(二標段)”以及“東莞市東江下游片區水質提升及排水管網提質增效項目(一期)第二階段工程(三標段)”的項目投標嗎?
答:
1-2、按招標文件要求執行,詳見招標文件第一章3.3.6本次招標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接受聯合體投標時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①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必須由以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參與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成員擔任,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3家(含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②聯合體所有成員均為獨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聯合體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③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不同專業分工由不同單位分別承擔的,按照各自的專業資質確定聯合體的資質;④項目負責人由聯合體牽頭人的人員擔任,其建造師注冊證書必須注冊于牽頭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