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市電供電型電磁流量計采購項目(2025-2027年)采購公告
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方”)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名稱
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市電供電型電磁流量計采購項目(2025-2027年)
二、項目類別
貨物
三、采購方式
其他
四、采購內容
采購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兩年所需的DN300-DN2200市電供電型電磁流量計。
五、采購控制價
其他 人民幣¥3,067,040元,其中第一包¥1,838,215元,第二包¥1,228,825元,分項最高限價詳見最高限價公布函。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
3.1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1)供應商應當具備 / 資質。
(2)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 / 資格條件。
(3)供應商應當具有承接過同類項目的業績。(同類項目是指: (同時適用于第一包、第二包)供應商自2022年1月1日(含2022年1月1日)至本項目采購公告發布之日止完成過包含公稱直徑不小于DN1200(含DN1200)的市電供電型電磁流量計的供貨業績。
注:
1.供貨業績需同時提供合同及對應發票的掃描件,業績時間以供貨發票開具時間為準。合同必須能反映(市電供電型)電磁流量計的供貨內容、本次響應(市電供電型)電磁流量計的生產制造商、公稱直徑及合同簽訂時間,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業績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時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如供應商關于合同供貨內容的承諾函、用戶出具的證明文件等)掃描件,所提供的掃描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若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提交虛假證明材料,評審小組將否決其響應。
2.2022年1月1日以后(含2022年1月1日)簽訂的供貨合同的供貨金額以合同簽訂之日至本項目采購公告發布之日期間不小于DN1200(含DN1200)(市電供電型)電磁流量計的合計供貨發票數量為準(非本次采購范圍內貨物的供貨發票不作計算)。
3.2022年1月1日以前簽訂的供貨合同,但合同有效期跨過2022年1月1日。其供貨數量以2022年1月1日至采購公告發布之日期間不小于DN1200(含DN1200)(市電供電式型)電磁流量計的合計供貨發票數量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