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縣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項目監理(二次)競爭性磋商公告
泗縣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項目監理(二次)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泗縣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項目監理(二次)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優質采云采購平臺(http://www.youzhicai.com/)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12月5日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GN2025-08-7831
2.項目名稱:泗縣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項目監理(二次)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標包劃分:1個
5.最高限價:21.5萬元
6.項目概況:泗縣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
1、控源截污:擬新建污水管網長度約34.62km;新建資源化利用系統1105套。
2、內源治理:生態清淤總量7.47萬m3。
3、生態修復:水生植物種植面積共計4.92萬㎡;河道水塘生態護坡面積共計5.78萬㎡。
4、水系連通:疏通河流堵點5處,新建鋼筋砼涵管75m。
7.采購需求: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工程竣工驗收階段、保修階段(缺陷責任期)等與本項目相關工程的監理服務,服務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資料管理、信息管理及組織協調等咨詢服務,詳見采購需求章節。
8.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至項目缺陷責任期結束止。
9.質量要求:合格。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供應商資質:具有有效期內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
3.擬派項目總監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
注:提供供應商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擬委任總監理工程師的社保繳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擬委任總監理工程師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供應商為其繳納社保的起始時間必須在本采購公告發布之日前。社保繳費證明指的是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中任意一項即可。若擬派本項目總監為退休員工,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 147 號《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 ”規定,且須提供項目總監退休證及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