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城區蔡集鎮污水管網“十必接”改造工程項目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宿城區蔡集鎮污水管網“十必接”改造工程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E3213010313109275001001
江蘇潤民環境集團有限公司的宿城區蔡集鎮污水管網“十必接”改造工程項目已經宿區數據備〔2025〕261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出資比例為100%,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宿城區蔡集鎮污水管網“十必接”改造工程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中標人。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工程地點:宿城區蔡集鎮。
1.2 工程規模:造價約980萬元。
1.3 工 期:90日歷天,計劃開、竣工時間:/
1.4 質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方式:
合同簽訂后支付合同價款的10%作為預付款(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等額的銀行保函);完成總工程量的50%,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價款的80%;全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價款的80%;工程審計結束后付至工程審定價款的97%;余款待缺陷責任期滿且無質量問題后一次性付清(無息)。
1.6 本次招標工程共分1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宿城區蔡集鎮污水管網“十必接”改造工程項目施工,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2.資格審查方法
本工程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方法:合格制。
3.評標方法
本工程采用評標方法:合理低價法;
3.1評標入圍條件
投標文件存在所列情況之一的,不再進行后續評標:
1、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未按招標文件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
2、投標函中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
3、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質量標準未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4、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
注:以開標記錄表中填寫的內容作為評標入圍條件的判定依據。
3.2評標入圍方法和數量
評標入圍方法:
一、當滿足評標入圍條件的投標文件小于等于20家時,全部確定為進入后續評標程序入圍投標人;
二、當滿足評標入圍條件的投標文件超過20家時,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后,由招標人代表從以下方法
二、方法三中隨機抽取一種入圍方式,并抽取相關參數,確定進入后續評標程序入圍投標人。
(一)方法二:低價排序法
先按報價由低到高去除進入評標入圍環節的投標人數量×G1(G1值為10%、15%、20%、25%、30%)最低報價的投標人和由高到低去除進入評標入圍環節的投標人數量×G2(G2值為10%、15%、20%)最高投標報價的投標人(去高、去低的數量分別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報價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開標時抽取;再按報價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投標人進入后續評標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兩個及以上報價并列相同的,同時入圍;不足15家時,按實際數量計取。
(二)方法三:均值入圍法
先按報價由低到高去除進入評標入圍環節的投標人數量×G1(G1值為10%、15%、20%)最低報價的投標人和由高到低去除進入評標入圍環節的投標人數量×G2(G2值為10%、15%、20%、25%、30%)最高投標報價的投標人(去高、去低的數量分別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報價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開標時抽取,已經去除的投標人不再參與報價平均值計算和后續評標;計算剩余投標人的報價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含等于平均值)7家和以下8家投標人進入后續評標程序。
招標文件中應明確取平均值以上的具體數量和以下的具體數量, 平均值以下投標人應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標人,合計數量不少于15家。評標入圍過程中,當投標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數量不足時按實際數量計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數量。按順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標人時,末位報價相同的投標人均不入圍;按順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標人時,報價相同的投標人同時入圍。
三、未入圍評標的投標人,不再參與后續的評標程序,其投標文件不再進行下一步評審。如出現入圍投標人被判定為無效標,不另行增補入圍單位。
四、評標入圍結果調整方式:
評標結束后,除確認存在計算錯誤外,評標入圍結果不因招投標當事人異議、投訴、評委評審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3.3經濟標評審
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在以下兩種方法中隨機抽取確定一種方法作為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