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新袁鎮生態修復工程(龍窩塘濕地、鄉村生態環境、運河南岸岸線生態、水循環利用、交通廊道)二標段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新袁鎮生態修復工程(龍窩塘濕地、鄉村生態環境、運河南岸岸線生態、水循環利用、交通廊道)二標段招標公告/邀請書
招標編號:E3213010313109226001002
1. 招標條件
江蘇泗源生態修復有限公司的新袁鎮生態修復工程(龍窩塘濕地、鄉村生態環境、運河南岸岸線生態、水循環利用、交通廊道)二標段已經泗陽數據備【2025】308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出資比例為100%,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新袁鎮生態修復工程(龍窩塘濕地、鄉村生態環境、運河南岸岸線生態、水循環利用、交通廊道)進行公開招標,選定中標人。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地點:泗陽縣新袁鎮境內
2.2工程規模:項目建設內容主要為農用地整治、建設用地整治、生態保護修復、公共空間治理四個工程。其中:農用地整治項目面積約821公頃,主要為耕地質量提升、耕地占補平衡、果蔬種植示范基地、桃園種植基地、水產養殖基地和山羊養殖場建設;建設用地整治項目面積約33公頃,主要為農戶搬遷、土地翻墾、稻、麥種植基地等;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包括堆上組鄉村生態環境治理、龍窩塘濕地修復等;公共空間治理項目包括交通廊道生態治理、運河南岸岸線生態修復、河道生態環境治理、水循環利用、人居環境改善、燈籠湖社區和三岔新存傳統村落提升改造等工程等。立項金額118253.78萬元;
2.3工期要求:180天,計劃開、竣工時間:2025.12-2026.6
2.4工程質量: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范》(DB32/T2334-2013)。
2.5付款方式:按工程進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合同簽訂后付簽約合同價的10%作為預付款(支付預付款同時承包人須向招標人提供同比例銀行保函、保證保險或保證擔保);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價的40%(含10%預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價的80%;工程驗收合格后付至結算審核價的97%,余款待缺陷責任期(24個月)滿且無質量問題后一次性付清(無息)。
2.6本次招標工程共分2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一標段:本工程包含黃碼河非鎮區段、壩南中溝、河埝中溝、袁集中溝、三徐引、河葛圩中溝的河道生態環境治理以及土方圍堰和排降水工程等。
二標段:本工程包含龍窩塘濕地修復工程、堆上組鄉村生態環境治理工程、運河南岸岸線生態修復工程、排溝01.02、水循環利用工程、交通廊道生態治理工程以及土方圍堰和排降水工程等。
一標段:項目預算價:36710404.17元;最高投標限價:36710404.17元;
二標段:項目預算價:32239907.29元;最高投標限價:32239907.29元;
各投標人可就上述標段中2個標段投標,但每個投標人(或項目負責人)只能在1個標段上中標。
多標段項目投標,應分別編制投標文件。本項目共2個標段,開標順序按標段順序(即一標段、二標段),評標、定標順序同開標順序。若投標人在前一標段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則在后一標段可以參與評標,但不得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評審結束后,若其中一個標段受到質疑投訴等原因,導致本標段評審結果改變,但不影響其他標段的評審結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投標人須具備的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企業資質;
3.1.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資格:具有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同時具備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 類證);
3.1.3企業具有省部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企業主要負責人A類、項目負責人B類、專職安全員C類);
3.1.4 投標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投標單位人員,且在投標時提供投標前六個月以來任意一個月投標單位為項目負責人辦理的社會養老保險證明,社會養老保險證明以投標人當地社會養老保險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掃描件為準(或者以投標人注冊地社會養老保險管理部門的官方網站查詢或驗證結果截圖為準)。凡因投標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準確,均視同投標人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3.1.5、其他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