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樟樹市城鄉供水一體化(臨江水廠)工程一標段公告
樟樹市城鄉供水一體化(臨江水廠)工程一標段第二次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樟樹市城鄉供水一體化(臨江水廠)工程一標段 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樟樹市水務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專債資金,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面向國內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樟樹市境內。
2.2工期:在簽訂合同后24個月內完成所有建設任務。
2.3招標規模:一標段招標金額為:35826817.29元;
2.4招標范圍及內容:項目位于樟樹市臨江鎮及洲上鄉,具體施工詳見本項目工程量清單。
2.5 標段劃分:1個施工標段。
2.6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與評定合格等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標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A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不含臨時)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2022〕5 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水利專業技術職稱不予認可);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C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在其他工程項目履職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 6個月以前批準。對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是否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的認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項目的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意見,也可以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出具認定意見。
(7)擬投入本項目的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為本單位的正式員工,需提交本項目開標前連續六個月(不含開標當月)在本企業參加五險一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醫療險、生育險、工傷險、失業險及公積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險合并實施的,應附有相關政策文件或證明材料)供評委會查驗,發現弄虛作假的將上報行政監督部門記不良行為。繳納單位與投標單位一致(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的變更時間為準)。擬派上述人員中為退休人員的,提供退休證。退休不足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的,還應提供相應缺失月份(退休前)的有效“五險一金”證明材料;
(8)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建辦市
[2019]50 號)及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文件“關于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
通知”(贛建辦文市[2020]45 號)文件規定,本次招標不接受一級、二級臨時建造師投標。
(9)各投標企業需提供不進行圍標串標等違法行為承諾書(法人蓋章和簽字及公司公
章),承諾內容包括本項目不進行圍標、串標、買標、賣標、違法分包,承諾書格式自擬。
同時對存在集體惡意拉低報價(屬于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圍標串標行為的投標企業,
取消投標資格,并直接認定為圍標串標,進行嚴肅處理。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