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煙臺市環境監控中心煙臺市大沽夾河流域智慧監管能力提升項目(一期)招標公告
煙臺市環境監控中心煙臺市大沽夾河流域智慧監管能力提升項目(一期)招標公告項目概況
煙臺市環境監控中心煙臺市大沽夾河流域智慧監管能力提升項目(一期)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煙臺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ggzyjy.yantai.gov.cn:9098/TPBidder/memberLogin)上免費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6日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SDGP370600000202502001071
項目名稱:煙臺市大沽夾河流域智慧監管能力提升項目(一期)
預算金額:718.1萬元
最高限價:718.1萬元
采購需求:詳見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詳見招標文件。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并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1投標單位須為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1.2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1.3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依法在山東省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可根據《煙臺市財政局關于推行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制的通知》(煙財采〔2022〕24號文)規定,上傳《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承諾函》;未在山東省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仍須提供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1.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6無不良信用信息記錄。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按照《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文)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需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本項目根據《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規定,按【工業】標準確定企業類型。
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