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25年大吳街道排水防澇治理工程(EPC)項目招標公告
2025年大吳街道排水防澇治理工程(EPC)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大吳街道排水防澇治理工程 已由 徐州市賈汪區經濟發展局 以 賈經發復【2024】276號 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 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政府大吳街道辦事處 ,招標代理機構為 江蘇立信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2025年大吳街道排水防澇治理工程(EPC)項目 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項目建設地點:徐州市賈汪區大吳街道內
2.2 項目總投資:約9000萬元。
2.3 項目建設內容:本工程在繁榮路(解臺中溝-商城西路)新建d600雨水管約0.3km,在吳中路(利大路-新閆路)新建d800-d1200雨水管約1.6km,在G206國道(疏港路-建湖路)新建d800-d1500雨水管約3.4km,完善雨水管網;在保稅區新建d800-d1800雨水管道1.3km,解決積澇問題;對程樓中溝流域支溝(旗山鐵路南邊溝)進行河道清淤疏浚,長度約1.06km。(新建管道為II級鋼筋混凝土水管,承插接口)。
2.4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5 合同估算價:約4605.45萬元
2.6 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 160 日歷天。其中:
(1)設計工期:20 日歷天(施工圖審查時間除外);
(2)施工工期:140 日歷天(以實際開工日期為準,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開工的工期相應順延)。
2.6 質量要求:合格,其中
(1)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設計技術規范要求,并保證設計成果通過施工圖審查(中標人負責相關部門送審、對接和修改)。
(2)勘察、物探標準:合格,符合現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范標準。
(3)物資采購:滿足工程總承包合同約定,并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驗收規范要求。
(4)施工質量標準:合格,符合現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范標準。
2.7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的勘察、物探、測量、施工圖設計、預算編制、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施工、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到的重要節點的施工及相關手續辦理及協調工作以及交通組織、竣工驗收、試運行、相關各類技術培訓、工程保險及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等一攬子交鑰匙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應同時具備:
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甲級資質;
②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勘察)甲級資質;
③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以上資質。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2.項目負責人資格等級:
3.2.1 擬選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質等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且無在建工程(附承諾書),一級建造師須提供電子注冊證書,詳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 號)。
3.2.2 擬選派的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資格等級:具有工程類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和國家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
3.2.3 擬選派施工項目負責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可由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兼任)(附承諾書),一級建造師須提供電子注冊證書,詳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 號)。
項目經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該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并完善有關手續后(附在投標文件中),可以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①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
②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過120天(含);
③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3業績要求:
投標人自 2022 年 11月 01 日(含)以來承擔過金額在 2000 萬元及以上的類似業績(類似業績指合同內容須含排水工程)的設計業績或施工業績或工程總承包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