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石井凈分公司廠區地面路側石翻新等優化項目詢價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項目名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石井凈分公司廠區地面路側石翻新等優化項目
項目編號:YG1202500694。
項目類別:工程類。
采購方式:公開詢價。
采購內容:確定1家成交供應商,為采購人提供廠區局部地面路(側)平石及人行道花崗巖飾面的拆除與翻新;化驗樓衛生間成品變形隔斷更換及定制安裝不銹鋼門;廠區鋼制構筑物(如燈柱、時光長廊等)的除銹防腐及明鏡湖棧道銹蝕鋼板裝飾線的更換。同時包含為保障施工所需的圍蔽、警示及安全防護措施。具體工作量詳見工程量清單及詳細參數。
項目含稅最高限價:¥261,534.84(大寫:貳拾陸萬壹仟伍佰叁拾肆元捌角肆分)其中不含稅工程造價為239940.2175元,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為5660.1元,暫列金為20129.835元,稅率率為9%;
注: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及暫列金額為非競爭性費用,在報價時須按采購文件規定的金額填寫,不得參與競爭,否則按無效報價處理。
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二)供應商應當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且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
(三) 2022年1月1日至今,供應商最少具有一項路面施工項目的業績。(提供發票證明、合同復印件證明,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金額及實施內容、合同蓋章、合同簽訂日期,業主蓋章驗收通過的的驗收資料,加蓋單位公章)
(四)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二級及以上(建筑工程專業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的注冊建造師,同時持有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網頁截圖)。
(五)專職安全人員要求:須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網頁截圖)。
(六)其他要求: ①供應商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的人員資質須滿足上述要求,且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兼任本項目專職安全人員; ②項目負責人及專職安全員均應為本單位職工,應提供其在本單位近三個月社保繳納記錄,以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并蓋章的社保證明資料原件掃描件為準,加蓋單位印章。
(七)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見《不得存在情形承諾函》)
(八)供應商出具的《公平競爭承諾書》。(格式見《公平競爭承諾書》)
(九)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八、公告開始時間: 2025年11月19日。
九、公告結束時間: 2025年11月24日。
十、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25年11月25日09時00分。
十一、其他
資金來源:企業自有資金。
計劃工期:40天。
建設地點: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石井凈水分公司。
服務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如下:嚴格按照工程建設相關規范要求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