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生態清淤及濕地修復一期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巢湖生態清淤及濕地修復一期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1.1項目名稱:巢湖生態清淤及濕地修復一期工程監理
1.2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合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3批文名稱及編號:合肥市發展改革委關于巢湖生態清淤及濕地修復一期工程初步設計的復函(合發改投資[2025]872號)
1.4
招標人:巢湖管理局河道和工程管理處
1.5項目業主:巢湖管理局河道和工程管理處
1.6資金來源:政府投資
1.7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項目名稱:巢湖生態清淤及濕地修復一期工程監理
2.2招標項目編號:2025IFFBZ02405
2.3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2.4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5IFFBZ02405
2.5建設地點:合肥市
2.6建設規模:本項目位于巢湖西半湖及杭埠河河口位置,其中湖濱濕地位于派河與蔣口河之間湖濱區域,主要建設內容包括:
(1)底泥清淤疏浚工程,清淤面積約14.16平方千米,生態清淤工程量約406萬立方米;
(2)底泥固結工程,建成1座底泥處理中心,年處理能力105萬立方米;
(3)尾水凈化處理工程,日處理尾水能力5萬立方米,預計產生2418萬立方米尾水;
(4)湖濱濕地修復工程,包括濕地防護工程和濕地修復工程,構筑湖濱濕地,修復濕地2.73平方千米。
2.7工程概算投資額:37995.63萬元。
2.8工程項目施工預計開工日期和建設周期:預計開工日期2025年12月;建設周期36個月。
2.9監理服務期限:自招標人發出開始監理通知至項目缺陷責任期結束止。
2.10招標范圍:主要包括巢湖生態清淤及濕地修復一期工程工程范圍內的所有工程(含水土保持和環境保護)建設監理服務,招標范圍為上述工程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缺陷責任期階段所有工程建設監理服務。監理服務費約485.91萬元。
2.11項目類別:工程監理。
2.12其他:無。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質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甲級資質。
3.2投標人業績要求: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時間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具有類似項目業績。
3.3總監理工程師資格要求: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專業);具有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具有類似項目業績(擔任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崗位,無年限要求)。
類似項目業績:單項工程合同清淤疏浚量不低于50萬立方米的施工監理業績。
3.4投標人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1)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開標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 投標人不得存在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第1.4.4項規定的情形。
3.7其他要求:/。
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