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鐵塔2025年基于機器學習的中小水庫智慧運維關鍵技術研究項目(第二次)比選公告
深圳鐵塔2025年基于機器學習的中小水庫智慧運維關鍵技術研究項目(第二次)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深圳鐵塔2025年基于機器學習的中小水庫智慧運維關鍵技術研究項目(第二次)(項目編號:HX-GDTT-SZ-2025004)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華夏郵電咨詢監理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1.5項目預算:本項目含稅預算金額為35.00萬元(按稅率6%測算),結算上限金額不超過合同簽訂最高金額。
1.6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1.7成交供應商數量及成交份額:成交供應商數量為1個,成交份額100%。
★1.8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不含稅最高限價為330188.6元,不含稅總報價高于不含稅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1采購范圍:深圳鐵塔2025年基于機器學習的中小水庫智慧運維關鍵技術研究服務,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05月31日。
2.3服務地點:廣東省深圳市。
2.4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05月31日。
2.5質量要求:達到國家、行業相關規范、規定合格標準,滿足比選文件的要求。
★3.供應商資格要求3.1依法設立:供應商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證明材料要求:供應商如為企業法人,須提供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掃描件;供應商如為事業單位或非法人組織,須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掃描件。
3.2業績要求:供應商須具備自2022年01月01日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若為單項合同,時間和金額以合同為準;若為框架合同,時間和金額以訂單/結算單/確認單/發票為準,若同時提供多個不同類型的有效證明文件,則以時間早者為準)在全國范圍內的同類項目業績(同類項目定義:項目研發或開發服務)。
證明材料要求:
(1)業績合同須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作為證明材料,合同關鍵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稱頁、合同標的頁、合同金額頁(如框架合同無金額可不提供)、合同時間頁、合同簽字蓋章頁等。
(2)如框架合同采購方采用線下下達訂單或結算,須同時提供框架合同和該框架合同下的訂單/結算單/確認單/發票(需要具有采購方蓋章,并能體現與所提供框架合同項目的關聯性)作為證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購方采用線上電子平臺下達訂單或結算,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證明材料:
①須同時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張對應框架合同下的平臺訂單截圖/結算單/確認單/發票+采購方蓋章的訂單/結算單/確認單/發票清單(建議同時提供可編輯的Excel格式的訂單/結算單/確認單/發票清單上傳至大附件);訂單/結算單/確認單/發票清單應包含框架合同名稱、框架合同編號、訂單/結算單/確認單/發票編號、訂單/結算單/確認單/發票含稅金額、訂單/結算單/確認單/發票時間、含稅匯總金額內容作為證明材料(提供的材料需要體現與所提供框架合同項目的關聯性)。
②須同時提供框架合同和平臺訂單截圖/結算單/確認單/發票等(需要體現與所提供框架合同項目的關聯性)。
(4)材料內容應足以支撐判斷合同內容、時間、金額等情況,資料不全,評委無法確定該項業績的則不予認可。
3.3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2022年01月01日起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6)在最近五年內(2020年01月01日起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2020年01月01日起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