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標公告(適用于公開招標)
汶川縣城鎮污水處理廠及管網配套設施改造項目 (項目名稱)監理 / 標段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 汶川縣城鎮污水處理廠及管網配套設施改造項目 (項目名稱)已由 汶川縣發展和改革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關于汶川縣城鎮污水處理廠及管網配套設施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代項目建議書)的批復;汶發改行審〔2025〕70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汶川縣汶城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爭取專項債券資金及企業自籌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汶川縣汶城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由 汶川縣發展和改革局 (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汶發改行審〔2025〕70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委
托招標 (?自行招標 ?委托招標)。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攀鋼集團工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汶川縣;
2.2 建設規模:建改造全縣 13座污水處理廠(站),設計處理能力達 23750噸/日,改造管網 110公里,配套污水處理設施、監測設備、維護設備。;
2.3計劃工期:施工工期+缺陷責任期;
2.4招標范圍:本項目標段全部施工監理及后續服務;
2.5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監理一個標段 。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及投資額、監理服務期限、招標范圍、標段劃分及標段投資額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3.1.1資質要求: 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
3.1.2業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