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豐縣復新河流域水資源及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二標勘察設計
豐縣復新河流域水資源及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二標勘察設計
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1.招標條件
江蘇彭澈水務有限公司實施的豐縣復新河流域水資源及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已經批準建設,資金來源已落實。招標代理機構為徐州晟和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豐縣復新河流域水資源及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二標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 豐縣 。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對復新河流域內部分河道水系、閘站、道路以及水環境水生態進行治理等 ;總投資估算金額: 2500萬元 。
2.3招標范圍: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招標設計、施工圖設計(含變更、簽證),以及概(預)算、工程量清單、最高投標限價、技術條款編制等,以及施工招標、施工期間、竣工驗收及后評價等各階段的服務工作,并提交相應階段的文件及有關技術資料。
2.4勘察、設計周期:
(1)勘察設計周期從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至工程竣工驗收、后評價等相關服務完全終止結束。
(2)合同簽訂之日起 30 天內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招標設計、施工圖設計等,并提供概(預)算、工程量清單、最高投標限價、技術條款編制等。(3)其它工作應滿足工程建設需要。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①具備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②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水利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行業設計(河道整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③具有巖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質勘察)乙級及以上專業資質。
(2)業績要求: 投標人(或牽頭人)自2022年10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今,具有工程總投資1000萬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或水工建筑物工程勘察設計業績;業績證明材料以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為準,兩者須同時具備(合同內未顯示投資額的需另行提供批復文件掃描件或業主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否則不予認可)
(3)財務要求: 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基本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4)項目負責人要求: 具有水利工程類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如為聯合體投標,項目負責人須為牽頭人單位人員)。
(5)技術負責人要求(注:與第五章發包人要求中是否需要配備相匹配): /
(6)主要專業設計負責人要求: /
(7)勘察負責人要求: /
(8)勘察設備要求: /
(9)信用等級要求: /
(10)其他要求: 投標(含聯合體各方<如有>)被各級政府信用管理部門公布的失信被執行 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不同網站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存在差異的,以“信用中國”公布的信息為準。須聯合體各方<如有>在投標文件格式中提供“無失信被執行人承諾”)。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設計單位若不具備上述工程勘察資質,可由設計單位為牽頭人與勘察單位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 2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