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大宗物資采購公告(自采)哈爾濱新區利民一泵站改造工程(二期)項目施工補充協議石材采購公告
自主采購公告
黑龍江省國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受哈爾濱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對“哈爾濱新區利民一泵站改造工程(二期)項目施工補充協議石材采購”采用自采方式進行采購,公告內容如下: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哈爾濱新區利民一泵站改造工程(二期)項目施工補充協議石材采購;
2.項目編號:[2024]0017053229;
3.采購方式:競價;
4.采購內容及采購預算:96305.0655元(含稅),具體參數詳見采購系統;
5.分包情況:不分包;
6.供貨時間:自簽訂合同之日起 3 日內實施,至工程結束。
7.供貨地點:哈爾濱新區利民開發區利民規劃07路南、榮成大街西
8.付款方式及進度:網銀轉賬,合同簽訂后無預付款,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現場并經驗收合格后進行使用,乙方提交結算書,甲方確定結算金額后一年內支付貨款的100%。付款前需開具相應額度的增值稅發票。
9.質量要求:
按照現行國家、地方、行業的最高標準規范執行。出廠時需提供主要材料出場合格證、檢驗報告等質量證明材料。履約期間若出現質量標準更新的,則按新的質量標準執行,驗收不合格產品不予接收。
10.其他要求:
10.1單價和總價均含13%增值稅專用發票,含場內裝車,施工現場卸車,含運費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及配合施工的一切措施費用。(供應商保證對其提供的產品為全新、不侵權產品,能夠正常使用,對貨物實行三包,貨物出現質量、侵權等問題由成交供應商負責。其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相關的國家、行業標準。采購商品的技術指標必須滿足采購方需要的技術要求)。供應商報價中漏報、少報的費用,視為此項費用已隱含在投標報價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購人收取任何費用。
10.2.投標人應根據企業自身情況,理性報價,不得低于成本報價競標,投標人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否決其投標。
10.3.材料在運輸過程中直至到達現場前的一切風險和安全責任由供應商承擔,途中因超限超載等原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應商承擔。
10.4.進入報價環節且出價的意向供應商即視為完全同意并響應采購公告、采購文件、競價通知的全部內容,無任何負偏離。成交供應商所提供貨物及服務必須實質性滿足采購公告、采購文件、競價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滿足上述要求,視為無效競價。
10.5.主要服務需求:
10.5.1滿足采購方對材料技術質量等方面的技術內業需求。
10.5.2積極配合采購方根據工程進度隨時隨地要求送貨。
10.5.3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人員的一切安全問題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10.5.4供應商必須于供貨時提供材料出廠合格證,產品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
10.6.其他需求:
10.6.1成交供應商在中標后需先聯系采購方將技術參數及相關規范規程要求取得,然后將采購材料樣品送至項目部,經采購方檢驗合格,封樣后,簽訂合同;若供應商送至的樣品不符合要求,采購方有權終止合作。簽訂合同后供應商應按采購方實際需求進行結算;若供應商在中標后2日內未與采購方聯系并取得相應要求采購方有權終止合作。每批次貨物發運時,應附一份發貨物資清單等必要文件。產品交貨時,采購方根據材料技術要求對成交供應商提供的物資清單進行數量、外觀、規格、型號等進行核對,成交供應商保證上述質量證明文件與實際到貨物資一致。
10.6.2貨物質量滿足國家、行業標準,成交供應商保證對其提供的產品為全新、不侵權產品,能夠正常使用,對貨物實行三包,貨物出現質量、侵權等問題由成交供應商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