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程GC2025JC06552寧波沿海公共管廊基礎平臺一期工程(北侖段)Ⅱ標段(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項目名稱:寧波沿海公共管廊基礎平臺一期工程(北侖段)Ⅱ標段(監理)
建設單位(招標人):寧波安暢管廊物流有限公司
資金來源及出資比例:除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外為自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監理 進行 公開招標 。
本項目為非依法必須招標項目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建設地點:位于北侖區港口路金光APP集團停車場以東與規劃二路交叉口。
建設規模及內容概述:建設規模為管廊帶寬度28米,總長約1.3千米。招標內容及范圍為寧波沿海公共管廊基礎平臺一期工程(北侖段)Ⅱ標段施工圖范圍內西側段,滑動架2至滑動架71的鋼結構和混凝土結構,其中標注第二階段工程范圍的鋼結構除外,碎石地坪和巡檢道路包括管廊西側段、中間段、東側段(即北侖段管廊全長)。主要包含管廊基礎工程、混凝土及鋼結構工程、油漆涂料防腐工程、電氣工程、工業電視及廣播設備安裝工程、可燃氣體報警系統工程和巡檢道路工程,其中結構基礎采用鉆孔灌注樁、鋼筋砼承臺、獨立基礎、條形基礎和基礎梁,上部主體采用獨立式管架結構、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
招標范圍:施工圖及預算范圍內的工程施工及保修階段的全過程監理。
招標標段數:1
監理費:約90萬元。(暫按4570萬元計算)
監理服務期限:自監理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竣工完結且工程保修期滿結束。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投標人資質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需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 監理 能力。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總監):
3.4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資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
3.5至投標截止之日,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中的項目負責人或監理專項咨詢負責人)。
3.6其他要求: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總監)無不良行為記錄(不良行為記錄界定的范圍為:國家、浙江省、寧波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停止投標活動且處在被停止投標期間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