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寒亭城區河道排洪防澇綜合治理項目EPC總承包更正公告
寒亭城區河道排洪防澇綜合治理項目EPC總承包更正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SGC-HT-2025-0013
項目名稱:寒亭城區河道排洪防澇綜合治理項目EPC總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內容:
1、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4.1.2.11 其他義務
(18)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不論遇到何種困難,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例如發包人未簽證費用或簽證價格不符合自身主張)擅自停工或變相停工(發包人要求的除外),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同時發包人有權處理5000-10000元/天的處罰。
2、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14.3.2 進度付款審核和支付 進度付款的審核方式和支付的約定:
(1)建筑安裝工程費支付:工程進度款按季度進度割算值的70%支付,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總產值的80%,審計結算完成后支付至審計結算值的97%,剩余3%作為質量保證金,一年后無息付清。
現變更為:
1、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4.1.2.11 其他義務
(18)非建設單位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施工單位不能擅自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