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2025-2026年丹東市分公司市政管道通信部分改造傳輸通信設施建設及遷改整治項目詢比公告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2025-2026年丹東市分公司市政管道通信部分改造傳輸通信設施建設及遷改整治項目已批準實施,資金已落實,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委托廣東省電信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詢比。
1.詢比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2025-2026年丹東市分公司市政管道通信部分改造傳輸通信設施建設及遷改整治項目,詢比編號:GPDI-SF-2025-03863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廣東省電信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本項目預估不含稅金額:2844036.78元,含稅金額:3100000元。
1.6標包劃分:
?不劃分
□劃分:標包一:;標包二:…
1.7中選單位數量及中選份額:
?一家,份額100%
□兩家
1.8本項目最高限價
□不設置最高限價
?設置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本項目最高折扣限價為100%,依據遼寧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遼住建[2025]25號)(信息通信設備及線纜安裝工程)為基礎報價,應答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其應答將被否決。
2.項目概況與詢比內容
2.1采購內容:本項目采購內容為市政管道通信部分施工服務,規模為預估310萬元。
框架合同預估該項目總工程量為:160孔公里雙層套管管井的拆除施工;160孔公里雙層套管管井的恢復施工;500余個通信桿路拆除及恢復架空施工;其他臨時性派工。實施需按照實際情況派單施工。標的物類型:施工類。
2.2服務地點:遼寧丹東
2.3工期:
1、一公里管道遷改:自訂單下達之日起15日內完成并通過驗收。
2、桿路遷改:自訂單下達之日起5日內完成并通過驗收。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或本合同金額執行完畢為止,二者以較早到達時間為準
2.4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相關規范規定合格標準及詢比文件技術規范書的要求。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供應商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應答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同一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不同分支機構,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應答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應答;
3.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應答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應答;
3.3.供應商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應答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應答;
3.4.供應商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應答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應答。
3.5.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三(多)證合一”的營業執照,或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其它組織經營證明;
3.6.供應商須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7供應商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1)具備有效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的通信工程施工總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2)具備有效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如參選人已按國家發布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規定取得新資質證書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則按照相應政策調整文件認定企業資質。
3.8.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三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1)具有有效期內通信主管部門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 證)1人;
(2)具有有效期內通信主管部門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1人,同時該項目負責人還需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
(3)具有有效期內通信主管部門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1人;
備注:以上人員須滿足下列要求:1)、以上人員須同時提供身份證正反面、2025年5月至今連續3個月的社保證明掃描件或復印件(社保證明材料須加蓋社保單位印章)以及相應證書掃描件或復印件、否則不予計取;2)、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得復用,若復用,復用人員均不予計取:3)提供的建造師注冊證書應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規定。
3.9供應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采購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除外;
(3)為本采購項目的監理人;
(4)為本采購項目的代建人;
(5)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6)與本采購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