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溪縣城南龍湖片區排水管網建設及改造一期項目(龍湖段)補充通知及答疑紀要
第一章 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
(被邀請參加投標的單位名稱):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安溪縣城南龍湖片區排水管網建設及改造一期項目(龍湖段)已由安溪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安發改審〔2025〕124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安溪縣市政公用事業發展中心, 建設資金來源申請上級財政投資和上級補助資金,招標人為安溪縣市政公用事業發展中心,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廈門天亞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工程建設地點:福建省泉州市安溪縣;
2.2. 工程建設規模:改建二環南路排水管網,起點自安溪第六中學,經長安街、建安大道、火車站路,終點在行政服務中心 A 號路與二環南路交叉口,建設排水管道直徑DN400~DN1000,管道總長約 3.2km。工程造價2999.8833萬元,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施工總承包;
(3)招標范圍和內容:改建二環南路排水管網,起點自安溪第六中學,經長安街、建安大道、火車站路,終點在行政服務中心 A 號路與二環南路交叉口,建設排水管道直徑DN400~DN1000,管道總長約 3.2km。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管道修復、綠化種植等項目;具體內容詳見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最大排水管徑為DN1000、工程造價29998833元;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最大排水管徑為DN1000、工程造價29998833元;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無;
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29998833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240個日歷天,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無;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
2.7. 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并達到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叁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貳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