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和縣城鄉污水處理廠2025至2028年污泥處置服務項目(第二次)競爭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和縣城鄉污水處理廠2025至2028年污泥處置服務項目(第二次)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和縣城鄉污水處理廠2025至2028年污泥處置服務項目(第二次)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MASCG-2-F-F-2025-0941
項目名稱:和縣城鄉污水處理廠2025至2028年污泥處置服務項目(第二次)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300萬元每年
最高限價:300萬元每年
采購需求:和縣城鄉污水處理廠2025至2028年污泥處置服務項目(第二次),具體內容詳見采購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簽。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否
2.1.1本項目符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具體原因如下:本項目為污泥處置服務,專業性強,需要專業的技術。按照本辦法規定預留采購份額無法確保充分供應、充分競爭,或者存在可能影響政府采購目標實現的情形。
2.1.2如對此項內容有疑問,可通過書面形式(紙質提交或登錄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在線提交)進行質疑。具體要求詳見采購文件中“質疑與投訴”內容。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供應商需具備污泥處置項目環評手續或者企業現行已批復的項目環評里規定能利用市政污泥(提供環評報告或批復文件掃描件加蓋公章)。
4.供應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
(1)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供應商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
(3)供應商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4)供應商被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5)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配備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被人民檢察院列入行賄犯罪檔案的。
三、獲取采購文件 獲取采購文件時間: 2025年11月11日至 2025年11月24日17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
方式:進入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獲取
售價:免費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5年11月25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
五、開啟 時間:2025年11月25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第一開標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需落實的節能環保、中小微型企業扶持等相關政府采購政策詳見采購文件。
2.獲取采購文件和其他相關資料時間期限:同獲取采購文件時間。
3.本項目不收取磋商保證金。
4.獲取采購文件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