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康路(麻磡段)道路綜合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麗康路(麻磡段)道路綜合治理工程) 采購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誠E招電子采購交易平臺(
https://www.chengezhao.com/)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14:30(北京時間)前線下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SZ-17-04A-2025-D-F-E29863
2、項目名稱:麗康路(麻磡段)道路綜合治理工程
3、預算金額:人民幣捌拾貳萬捌仟肆佰叁拾捌元壹角柒分(¥828438.17)(含稅)
4、最高限價:人民幣捌拾貳萬捌仟肆佰叁拾捌元壹角柒分(¥828438.17)(含稅)
5、采購需求: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取一家供應商進行麗康路(麻磡段)道路綜合治理工程,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6、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歷天內完工。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的項目(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業聲明函》,投標供應商必須屬于中型企業或小型企業或微型企業;如供應商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或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或《監獄企業聲明函》及監獄企業證明文件亦視為符合;
3、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其它組織或自然人(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或事業單位法人證等法人證明或身份證掃描件);(如果參與投標的供應商為分公司(或分所)則須提供分公司(或分所)營業執照、其所屬總公司(或總所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組織出具的授權函或承諾書,但只接受直接授權,不接受逐級授權,并同時提供總公司(或總所)營業執照。不接受同一總公司(或總所授權兩家或以上分公司(或分所)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也不接受總公司(或總所與分公司(或分所)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如出現上述情形,該兩家或以上供應商的投標文件均按無效投標處理)。個體工商戶參與投標的需注明經營者信息。以上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復印件或掃描件);
4、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根據財庫〔2022〕3號文,“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定相關領域“較大數額罰款”標準高于200萬元的,從其規定));
5、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