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日照高新區防洪排澇項目(排水管網清淤檢測)資格預審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日照高新區防洪排澇項目(排水管網清淤檢測)(項目名稱) 已由日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與經濟發展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日高經發審【2023】25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日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交通和建設局,招標代理機構為山東方正建設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規模:本項目日照高新區防洪排澇項目(排水管網清淤檢測),主要包括對日照市高新區共計14條道路污水管線約25.49公里進行管道清淤、管道檢測等工作。
2.2建設地點:高新區轄區
2.3計劃工期:85日歷天
2.4投資估算:約515.00萬元
2.5招標范圍:日照高新區防洪排澇項目(排水管網清淤檢測),項目內容包括:對日照市高新區共計14條道路污水管線約25.49公里進行管道清淤、管道檢測等工作。具體招標范圍詳見本工程工程量清單。
2.6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申請人須同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計量認證資質證書(CMA證書)(認證范圍包含城鎮排水管道檢測),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申請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在其他項目上沒有擔任項目負責人。
3.3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牽頭人須為施工單位,聯合體成員數量不超過二家,聯合體協議中須指定聯合體牽頭人并明確聯合體成員單位的責任和權利。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
3.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