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瀘縣神仙橋化工園區污水處理廠(二期)項目的澄清文件
瀘縣神仙橋化工園區污水處理廠(二期)項目(項目名稱)
瀘縣神仙橋化工園區污水處理廠(二期)項目勘察、初步設計標段補遺01號
各潛在投標人:
瀘縣神仙橋化工園區污水處理廠(二期)項目(項目名稱)瀘縣神仙橋化工園區污水處理廠(二期)項目勘察、初步設計標段,現補遺內容如下:
1.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2.4 最高投標限價:“勘察固定總價434700.00元,設計固定總價875300.00元”更正為:“勘察固定總價412600.00元,設計固定總價875300.00元”。
10.4 低于成本報價:“須對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是否低于成本進行評審
:1、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勘察、設計投標總價)低于或等于招標控制價(勘察、設計最高限價總價)相應價格的85%。”更正為:“通過初步評審合格的有效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低于(不含本數)勘察/設計固定總價的85%且低于(不含本數)所有有效投標人投標報價算數平均值的95%。注:有效投標人是指通過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形式評審、資格評審、響應性評審環節后進入成本評審環節的投標人。(數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2. 第三章評標辦法 評分標準:“建筑專業負責人(3分):具有一級及以上注冊建筑師資格得2分,具有建筑類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加1分。本項最高得3分。”更正為:“建筑專業負責人(3分):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筑師資格得2分,具有建筑類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加1分。本項最高得3分。”
3. 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