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大荔縣水產工作站大荔縣漁業綠色發展池塘改造和尾水治理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大荔縣漁業綠色發展池塘改造和尾水治理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綜合管理平臺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 14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HY-ZB-045-2025
項目名稱:大荔縣漁業綠色發展池塘改造和尾水治理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000,000.00元
采購需求:詳見采購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購包1:150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購包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合同包1(大荔縣漁業綠色發展池塘改造和尾水治理項目)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參與的供應商(聯合體)工程的施工單位全部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縣漁業綠色發展池塘改造和尾水治理項目)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投標人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2)供應商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及以上資質;具備合法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項目的承諾或聲明材料;
(4)財務狀況報告:提供具有財務審計資質單位出具的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成立時間至開標時間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時段的資產負債表)或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其基本賬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附基本賬戶證明);
(5)社會保障資金繳納證明:提供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12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的社保繳費憑據或社保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情況證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關文件證明;
(6)稅收繳納證明:提供投標文件遞交截止 時間前12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的繳費憑據;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關文件證明;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說明或承諾;
(8)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9)為企業法定代表人出具,信息真實合法有效,附有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且人證相符(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投標會則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10)供應商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