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將樂縣安仁溪樓杉溪小流域2025年度省級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項目(第二批)(二次招標)
將樂縣安仁溪樓杉溪小流域2025年度省級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項目(第二批)(二次招標)
補充通知一
各投標單位:
本補充通知一作為將樂縣安仁溪樓杉溪小流域2025年度省級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項目(第二批)(二次招標)(招標編號:E3504280401100237002)招標文件的澄清、補充和修改,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本補充通知內容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補充通知為準。
一、本項目的質量要求“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和評定規程》(SL176-2007)及其它國家相關規范合格標準”更改為“達到《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T-223-2025)、《水利水電工程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SL/T631.1-4-2025)及其它相關規范合格標準”。
二、專用合同條款 18.1 驗收工作分類 “驗收條件為: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和評定規程》(SL176-2007)及其它國家相關規范合格標準。驗收程序為:按《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08)及其他相關規范執行。”更改為 “驗收條件為:達到《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T-223-2025)、《水利水電工程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SL/T631.1-4-2025)及其它相關規范合格標準。驗收程序為:按《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T-223-2025)、《水利水電工程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SL/T631.1-4-2025)及其它相關規范合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