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樂清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脫硫廢水系統優化改造項目建安施工采購公告
浙江浙能樂清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脫硫廢水系統優化改造項目建安施工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采購人為
浙江浙能科技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天音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資金來源已落實,現采用公開競爭性談判、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采購。
一、本次采購內容
浙江浙能樂清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脫硫廢水系統優化改造項目建安施工,部分安裝材料的供貨、系統的調試配合以及試運行期間的運行配合工作。
二、報價資格條件、要求1.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2.報價人具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三類人員”A類證書,(若存在兼職情況的,必須提供相關任命文件予以說明),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的任命書。
3.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三類人員”B類證書。
4.在報價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現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報價。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選通知書發出日期(不通過招標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日期),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三類人員”C類證書,人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質[2008]91號《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規定。
6.報價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存在“不良行為”,被列入浙能集團供應商“黑名單”或作“暫停使用”處置的,且該處置仍在有效期內,不得參與本標段報價。
7.擬派項目負責人被列入浙能集團“人員黑名單”的,且該處置仍在有效期內,不得作為本標段項目負責人。
8.報價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團“人員黑名單”的,且該處置仍在有效期內,該報價人不得參與本標段報價。
9.近三年內被列入國家應急管理部(查詢網址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認定的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報價截止日的,不得參與本項目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