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都市國通高新示范園區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智能環保裝備制造項目資審公告(代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宜都市國通高新示范園區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智能環保裝備制造項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證(登記備案項目代碼:2509-420581-04-01-322026)批準建設。宜都市國通高新示范園區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即招標人)現委托湖北國宏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宜都市枝城鎮梁家畈村。
2.2 建設規模及內容:總用地面積95.87畝,總建筑面積約33000㎡。分三期實施,一期約23802㎡,包括生產車間(一)、中頻淬火池、地下消防水池、相關生產配套設備基礎及室外工程等。二期約239㎡,包括甲類倉庫,丙烷氣站,匯流排間,液氧、氬氣及二氧化碳儲罐等。三期約8815㎡,包括生產車間(二)。
2.3 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施工內容,具體詳見招標工程量清單。
2.4 計劃工期:180日歷天。
2.5 項目質量標準:達到國家和行業相關現行規范驗收的合格標準。
2.6 安全生產要求:達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的合格標準,避免發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請人資格要求
本項目采用資格預審方式,申請人資格要求如下(詳細內容和要求見資格預審文件):
3.1申請人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申請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資格預審申請。(上傳營業執照彩色掃描件)
3.2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上傳資質證書彩色掃描件);
3.3申請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上傳安全生產許可證彩色掃描件);
3.4申請人擬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①擬承擔本項目項目經理須具有壹級注冊建造師證書,注冊專業為建筑工程,證書上記載的聘用單位應是該申請人,且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傳證書彩色掃描件)
②擬承擔本工程項目經理未同時擔任其它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資格預審文件要求作出承諾(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申請人擬派技術負責人須具備工程類中級或以上職稱(上傳證書彩色掃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