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煤業煤制油分公司軟化污泥委外干化服務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50410059,招標人為國家能源集團寧夏煤業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國家能源集團寧夏煤業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家能源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煤制油分公司污水處理裝置、含鹽污水處理裝置、污水深度處理裝置均采用高效沉淀池化學沉淀法除硬工藝,產生的軟化污泥經離心脫水后含水率為≤73%,產量約400噸/天,目前采用填埋方式處理。為了減少污泥處置量,計劃開展400噸/天軟化污泥外委干化項目。煤制油分公司不具備完成此項工作的設備設施,需委托專業化單位開展此項工作。
2.1.2 招標范圍:
(1)負責在招標人指定地點安裝一套污泥干化、污泥輸送、廢氣處理等相關設施及容量為20m3的干泥料倉(污泥干化設備優先推薦使用槳葉干燥機)。
(2)負責將現場產生的軟化污泥輸送至污泥干化設施中。一標段軟化污泥產量約為190噸/天(含水率為≤73%)。二標段軟化污泥產量約為210噸/天(含水率為≤73%)。
(3)負責污泥干化、污泥輸送、廢氣處理等設施的現場運營、維護保養工作。
(4)負責將含水率≤73%的軟化污泥含水率降低至30%以下,招標人對干化后污泥含水率進行檢測。
(5)負責將干化后的污泥進行裝車,運輸車輛由招標人提供。
(6)項目完成后負責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設備設施拆除及運輸出廠,拆除過程使用的工具、設備、安全器具等均由報價人負責,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7)污泥干化現場至少配備項目經理1名,安全管理人員1名,維保人員2名,操作人員12名,特殊作業人員須持有相應的特作證(如高空、受限、架子工等)。
(8)作業過程中所涉及的水、電、蒸汽等公用工程由招標人無償提供。
(9)投標人負責污泥干化等設施及附屬管線冬季防凍防凝工作。
(10)投標人至少應為其工作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賠償限額應以如下標準為下限:死亡、傷殘人民幣100萬元/人;醫療費用人民幣20萬元/人。
(11)詳細范圍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2.1.3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二個標段:
一標段:負責將污水深度處理裝置和污水處理裝置污泥脫水間的軟化污泥輸送至污泥干化設施中進行干化,工作量約53498噸(以含水率≤30%污泥計量)。
二標段:負責將含鹽污水處理裝置污泥脫水間的軟化污泥輸送至污泥干化設施中進行干化,工作量約59130噸(以含水率≤30%污泥計量)。
2.1.4服務期限:24個月,實際開工日期以招標方通知為準。(合同累計總金額達到但不超過合同約定的暫定總金額或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達,則終止合同執行,兩者以先到為準。)
2.1.5項目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靈武市寧東鎮寧夏煤業煤制油分公司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