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26年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機關大院凈水服務的采購公告
2026年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機關大院凈水服務項目公開詢價公告
根據采購單位內部相關規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就 “ 2026年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機關大院凈水服務 ” 項目(項目編號:JYCG-DECL-2025-39481)采用公開詢價交易方式實施交易, 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本次交易活動。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JYCG-DECL-2025-39481
項目名稱:2026年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機關大院凈水服務項目
項目內容:詳見采購文件
公告截止日期:2025年11月5日 00時00分
評標辦法:最低價法
定標方式:確定通過資格、符合性要求,且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為本項目成交供應商
預算金額:人民幣85000元(捌萬伍仟元整)
服務地點: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機關大院主樓、附樓(深圳市福田區蓮花支路1006號)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供應商需滿足的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其他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資料掃描件;如果參與投標的供應商為分公司則須提供分公司營業執照、其所屬集團(或總公司)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組織出具的授權函或承諾書,但只接受直接授權,不接受逐級授權,并同時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不接受同一集團(或總公司)授權兩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也不接受集團(或總公司)與分公司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如出現上述情形,該兩家或以上供應商的投標文件均按無效投標處理);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投標人選用進口產品參與投標(由供應商在《詢價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3.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由供應商在《詢價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4.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條件(由供應商在《詢價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由供應商在《詢價承諾函》中作出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