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綦江區山溪三美小流域水生態(福林河、丁山河、綦河)河道綜合治理工程一、二標段監理(競爭性比選)公告
綦江區山溪三美小流域水生態(福林河、丁山河、綦河)河道綜合治理工程
一、二標段監理
競爭性比選公告
一、 競爭性比選條件本競爭性比選項目綦江區山溪三美小流域水生態(福林河、丁山河、綦河)河道綜合治理工程
一、二標段監理已由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綦發改審批〔2025〕287號文件批準建設,發包人為重慶南州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及業主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監理進行競爭性比選。
二、 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2.1 建設地點:重慶市綦江區。
2.2 建設規模:一標段:主要實施福林河及綦河(東溪-趕水段),治理河道中心線長度3.2km,其中綦江河上起于東溪鎮上書村魚沱(小地名)處,下止于“撫我孑遺”德政碑處,治理河道中心線長約1.6km;福林河上起于龍潭壩公路橋上游約100m處,下止于永久橋與丁山河匯合口處,治理河道中心線長約1.6km;
二標段:主要實施丁山河上起于東溪鎮水口寺已建翻板閘處,下止于與綦江河匯合口處,治理河道中心線長約1.01km。
2.3 項目總投資估算2819.32萬元。
2.4 監理服務期:從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缺陷責任期滿止,其中:計劃施工工期:120日歷天,缺陷責任期:12個月。以建設單位書面進場通知為監理服務期的起始時間,以項目竣工驗收合格、監理資料交接完成且國家審計機構完成工程結算審計、通過竣工驗收備案、缺陷責任期滿后為監理服務期的完成時間。
2.5比選范圍:按照現行監理規范的要求,完成本項目施工圖示范圍全部工程的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竣工結算(含配合審計工作)至缺陷責任期滿的全過程監理服務。包括:“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一履職”即:質量控制、造價控制、進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調,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的監理職責。
2.6 本項目最高限價為394963.38元,固定費率最高限價為1.40%。
三、 承包商資格要求本次競爭性比選承包商為已進入綦江區備選承包商庫,符合本次投標條件且自愿接受本競爭性比選文件約定及其載明合同條件的承包商。
本次比選要求承包商須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承包商于該競爭性比選公告發布之日起 3 日內持《綦江區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競爭性比選書面報名函》(詳見附件一)到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報名。項目法人在報名的承包商中擇優邀請 3 家及以上符合以上要求的承包商參與競爭性比選,并向被邀請的承包商發出競爭性比選邀請函。收到競爭性比選邀請函的承包商獲得承包商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