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漣水縣第三水廠建設項目漣水縣第三水廠10KV配電工程招標公告
漣水縣第三水廠建設項目-漣水縣第三水廠10KV配電工程
施工招標公告(不見面開標)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漣水縣第三水廠建設項目已由漣水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漣發改投【2025】108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漣水縣漣緣水務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漣水縣第三水廠10KV配電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漣水縣境內。
2.1.2建設規模:本項目為漣水縣第三水廠10KV居配電工程,主要內容包括高、低壓配電間增加變壓器、配電柜、電纜、紅線外管道及設備基礎預留等內容。(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以及施工圖)。
2.1.3合同估算價:約926萬元。
2.1.4工期要求:6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12月1日,竣工日期:2026年1月30日
2.1.5 其他: 一個標段;
2.2招標范圍:漣水縣第三水廠10KV配電工程施工(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企業的資質類別和等級: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并且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其中承裝類、承修類、承試類均為三級以上(含三級))。
3.3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和資格等級:機電工程專業二級以上(含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資質,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4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5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6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c、擔任其他單位法定代表人;
d、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