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肥東公開招標2025年肥東縣橋頭集鎮山王集社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答疑1
2025年肥東縣橋頭集鎮山王集社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答疑1
各投標人:
招標人現對2025年肥東縣橋頭集鎮山王集社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項目編號:2025ADDGZ50042)答疑如下:
一、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22.1.2對承包人違約的處理調整為:
項目承包人在施工現場需配備項目部,明確組成部分,配備智能刷臉系統等,配備足夠的按表土剝離區劃分的區域施工監督公示牌,具備創建標準化工地基本條件。
1、人員駐場要求:承包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等納入生物識別系統進行管理和考核,必須常駐施工現場,履行義務,不得隨意更換,且每月出勤天數不得少于22天,否則,每缺勤一次處以違約金2000元;根據業主會議通知,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等人員每缺席一次會議處以違約金5000元。專職質檢員、專職安全員、專職資料員每月駐工地天數不得少于22天,每缺勤一天處以違約金1000元。以上情況情節嚴重的,招標人報監督管理部門處理。
2、專項施工方案要求:田塊整治、灌溉與排水、田間道路等影響工程質量、工期的重要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必須組織技術人員,經現場勘測、測量,建立施工控制網,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發包人組織論證后方可按程序施工,否則每次處以違約金1萬元。
3、原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要求:承包人所采購并進入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應具有質量保證資料(每批次的產品合格證、檢測檢驗報告等)。進場的混凝土必須為商混并滿足抗凍、抗滲、抗折等要求,商混嚴禁使用再生料拌制;使用的水泥等級標準最低滿足42.5普通硅酸鹽水泥;現場必須配備足夠的新模具、新模板,嚴禁使用舊、變形等材料;以上每發現一次處以違約金5000元,責令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設備立即退場。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對原材料和中間材料見證取樣和送檢,并對構配件和設備等進行抽檢,合格并批準后方可使用,未經檢查、檢驗擅自用于工程的,每次處以違約金5000元,累計達三次以上,招標人報監督管理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