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泰新路管線改造工程監理項目(政府采購工程相關服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公開招標公告
泰新路管線改造工程監理項目(政府采購工程相關服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泰新路管線改造工程監理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和專項債券,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泰安市泰山區交通運輸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泰新路管線改造工程監理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公共資源項目編號:TS-GC-20251023-01
省平臺項目編號:SDGP370902000202502000071
2.2項目名稱:泰新路管線改造工程監理項目(政府采購工程相關服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2.3建設地點:泰安市,泰山區
2.4建設規模:該項目位于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路線全長6.408公里,第一段起于上高東路交叉口,止于明堂河處,長0.98公里,第二段起于博陽路交叉口,止于章新線段交叉口,長5.428公里。公路一級,設計速度60km/h,主要包括對沿線地下空間雨、污水管線進行更新改造,增設電力、弱電管線,并進行交安設施拆除新建。敷設完成后,恢復人行道,重新安裝路燈、栽植行道樹,恢復綠化帶、非機動車道路面、監控系統安裝、提升改造公交港灣停靠站等。監理工作包括現場工作和協助工作兩部分。現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施工及保修階段的質量、進度、投資進行控制管理,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做好材料進場驗收、分部分項驗收、材料歸檔等各項工作;對合同、信息、工程內外溝通等進行協調管理。現場工作自工程開工至工程竣工驗收辦理移交手續。協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準備階段監理、竣工備案階段監理、保修階段監理。
2.5工期要求:施工階段監理服務期150日歷天,缺陷責任期2年。注: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的書面通知為準;
2.6質量目標:符合國家現行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7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階段的監理服務。
2.8標段劃分:本項目招標不劃分標段。
2.9最高投標限價:113萬元。
2.10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相關條件。
3.2投標人須具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具備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級資質及公路工程機電專項監理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3投標人擬派項目總監須具有交通運輸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
投標人擬派安全、環保工程師須具有交通運輸部核發的公路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人社部核發的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人社部和交通運輸部聯合頒發的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持有安全、環保培訓合格證,具有交通(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4根據《關于對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改財金[2016]2641號文件),凡被公布為失信責任主體的投標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